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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2608/2024-00004
  • 主题分类
  • 司法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1-02-05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委平安涪陵建设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涪陵区深化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建设任务及工作清单》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平安办发〔2021〕4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委平安涪陵建设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涪陵区深化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建设任务及工作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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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区委有关部委,区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党组(党委),有关人民团体党组织,有关单位党组织:

按照区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要求,区司法局对《涪陵区贯彻落实〈市委平安办关于深化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任务分工方案》(涪平安办发〔2020〕18号)进行了任务分解并形成了工作清单(附件)。为抓好工作清单责任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是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仔细对照清单任务制定本单位贯彻落实方案和工作举措,要落实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科室和工作人员事项化、项目化、清单化推进有关工作,确保如期完成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建设目标任务。

二、明确要求,强化信息报送。

各单位从2021年4月5日起至2022年底,按季度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即每季度次月5日前填报“涪陵区深化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建设任务及工作清单”并经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发送到指定邮箱。联系人:陈道鹏;联系电话:72861121;电子邮箱地址:786816148qq.com,逾期未报送的将定期通报并在区领导组织专题研究时说明理由。同时,请各单位在收到本通知后及时将分管负责人及联系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发送到以上指定邮箱。

三、落实责任,强化督查考核。

各责任单位要积极主动与市级主管部门汇报沟通,掌握市级部门总体安排,把握好本单位工作进度,高效推进有关工作。牵头单位要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确保任务所涉成员单位按时高效完成工作任务。区委政法委将会同有关单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典型,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对工作开展不力、敷衍应付的,将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在全区范围内通报督办。此项工作纳入平安涪陵建设考核内容。



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平安涪陵建设            

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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