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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020086702608/2026-0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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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6-05-08
  • 标题
  • 关于印发《重庆市涪陵区2026年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关于印发《重庆市涪陵区2026年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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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高新区(涪陵综保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有关单位:

在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到来之际,按照《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 重庆市司法局 重庆市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6年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渝普法办〔2026〕7号)部署要求,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普法办制定了《重庆市涪陵区2026年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各级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请及时报区普法办,活动总结于5月24日前报送。联系电话:72863438,邮箱:flqpfb@163.com



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宣传部        重庆市涪陵区司法局        重庆市涪陵区普法工作办公室

2026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涪陵区2026年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方案


今年5月是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按照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关于“民法典宣传月”工作的安排部署,围绕民法典服务高质量发展,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普法宣传。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法,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广泛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为实现“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法润巴渝 典促发展

三、宣传重点

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其丰富发展的最新成果;涪陵区“十五五”规划纲要关于加强平安涪陵建设、推进法治涪陵建设的部署要求;民法典、生态环境法典;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推动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风险以及对外贸易投资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在以上重点内容基础上,各级各单位可结合工作实际,拓展延伸具体宣传内容。

四、活动时间

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时间为2026年5月1日至5月31日。各级各单位从实际出发,可在时间上适当延展。

五、活动安排

     (一)宣传月主场活动

全区“民法典宣传月”主场活动按照区、镇街、村(社区)三个层级分别进行:一是在城区主要人流聚集地或工业园区开展一场民法典主题集中宣传活动;二是镇街开展一次民法典主题“法治赶场”活动;三是村(社区)开展一次“民法典进村(社区)”活动。力争民法典宣传活动做到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全域覆盖,确保宣传月活动有声势、有亮点,在全社会产生热烈响应和显著效果。

    (二)系列社会宣传活动

1. 开展民法典法治文化产品推广活动。在宣传月期间,做好民法典宣传公益海报、公益宣传片、普法短视频的刊播工作,在电视台、网络新媒体平台、各级各单位LED屏以及广场、公园、商圈、园区等公共区域LED屏滚动播出,确保覆盖交通枢纽、主要路口、商业街区、城市景观、建筑工地、园区等区域,以及一站式服务大厅和服务窗口。

2. 开展民法典知识竞赛和普法信息推送。组织全区干部群众通过“渝快办”登陆“法治·法律服务”应用开展民法典学法竞答活动。通过“渝快政”推送民法典宣传信息,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做好民法典公益普法短信推送。

3. 开展普法阵地民法典宣传活动。利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公园、法治长廊、“法律之家”、法治文化展馆、法律图书室等法治文化阵地,因地制宜开展“民法典宣传月”主题宣传活动。

4. 开展“送法进村社”志愿服务活动。以“典亮乡村·法润民生”为主题开展系列普法活动,组织新时代文明实践“讲法律”志愿服务队深入村(社区)集中开展“讲法律”志愿服务;组织村(居)法律顾问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以及村民学校、市民讲堂、道德讲堂等阵地,为所服务的村(社区)至少开展一次民法典集中宣传;组织“法律明白人”通过上门入户、院坝会、茶话会等形式,利用通俗易懂、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群众身边事开展微普法。

各镇街根据当地特点,组织开展各类民法典宣传活动;区级各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级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组织实施好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作为重要任务,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普法办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联动配合,把握活动重点内容和节奏,推动民法典宣传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各单位要按照法治宣传教育法要求,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媒体和网络服务提供者公益普法责任,发挥好各类行业协会、商会以及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等普法队伍作用,深入开展民法典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网络等活动。

    (三)增强宣传实效。各级各单位要坚持“小切口、大主题”,围绕实际需求,精心组织安排有特色、接地气的宣传活动。坚持传统方式与现代化手段相结合,加强以案普法,加强人工智能、大数据、短视频等新技术新媒体的运用,不断提升宣传的互动性、精准性和有效性。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务实有效开展民法典宣传,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营造全社会崇尚法治、恪守规则、尊重契约、维护公正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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