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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2608/2022-00035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2-09-27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公证处2021年度决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公证处2021年度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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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为社会提供公证服务;依法证明法律行为的合法性、真实性及相关社会服务。

   (二)机构设置。

涪陵公证处属正科级单位,内设办公室7个。编制人数7人,现有在职职工6人,退休职工2人。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493.97万元,支出总计493.9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5.11万元、增长45.8%,主要原因是外聘人员减少,人员开支降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减弱,公证业务办案量回升,收费增加。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490.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1.32万元,增长53.6%,主要原因是外聘人员减少,人员开支降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减弱,公证业务办案量回升,收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7.2万元,占36.1%;事业收入270.46万元,占55.1%;其他收入43.12万元,占8.8%。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19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458.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3.29万元,增长36.7%,主要原因是办案费用增加;在职人员工资、绩效增加;解聘人员产生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退休人员增加,年底慰问费增加;业务收费增多,导致上缴公证协会会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77.2万元,占38.6%;项目支出281.76万元,占61.4%。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5.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83万元,增长997.8%,主要原因是积极响应有关部门下达相关文件精神,对于可以减少支出的各项费用予以控制,停止了差旅费等费用的发放。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0.39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58.47万元,下降46.8%。主要原因是自2021年4月起公证业务收入不再以非税收入缴入财政,变为本单位事业收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2.27万元,下降44.5%。主要原因是自2021年4月起公证业务收入不再以非税收入缴入财政,变为本单位事业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减188.23万元,下降51.5%。主要原因是自2021年4月起公证业务收入不再以非税收入缴入财政,变为本单位事业收入。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19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8.47万元,下降47.2%。主要原因是自2021年4月起公证业务收入不再以非税收入缴入财政,变为本单位事业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8.23万元,下降51.5%。主要原因是自2021年4月起公证业务收入不再以非税收入缴入财政,变为本单位事业收入。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146.08万元,占82.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4.67万元,下降55.8%,主要原因是解聘人员减少开支,停止发放差旅费,学习培训费、户外活动经费及公务接待费减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77万元,占4.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93万元,下降47.1%,主要原因是聘用员工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5.81万元,占3.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82万元,下降54%,主要原因是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单位员工体检推迟等。

   (4)住房保障支出17.55万元,占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2万元,增长138.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基数上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3.66万元,增长178.9%,主要原因是聘用人员部分开支纳入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核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5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93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5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3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因是我单位是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会议费和培训费。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本年度培训费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5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开展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281.76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详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通过绩效自评所有项目都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没有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2864759。


附件:重庆市涪陵公证处2021年决算公开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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