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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2608/2026-00003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6-03-13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公证处2026年单位预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公证处2026年单位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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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依法办理公证事项;对社会活动实施公证监督,确保活动过程公平、公开、公正,规范民事、经济行为,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维护社会公正和市场经济秩序;通过公证活动宣传法律知识;提供公证法律援助。

   (二)单位构成。本单位为涪陵区司法局下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级别为正科级,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现有事业编制数6人。截止2025年12月31日,实有在职4人,退休5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287.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5.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02.49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76.4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增加67.17万元,事业收入减少193.2万元,其他收入增加202.4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287.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6.4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26.0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02.49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2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24万元,比2025年增加67.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03万元,比2025年增加45.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社保、公积金缴纳,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02.49万元,比2025年增加102.4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增加,主要用于公证证源项目支出等重点工作。重庆市涪陵公证处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比2025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0.2万元,比上年增加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5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1万元,比2025年增加0.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6年预计公务接待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1万元,比2025年增加0.1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年限较长预计增加维修费;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支出,故此数据不变。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1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1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5.2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5年12月,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任彦洁     

联系方式:023-72864759

附件:2026年重庆市涪陵公证处单位预算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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