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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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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涪陵区司法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严格对标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年通过多渠道累计发布信息804条,其中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469条,“法治涪陵”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335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涪陵区司法局不断提高应申请公开答复质量。共受理因申请公开申请1件,均依法按期予以答复,不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5年,涪陵区司法局严格遵循保密工作等相关规定,加大保密审查力度,切实保护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个人隐私信息。全面做好主动公开,各相关科室落实信息公开专人,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审核机制,及时对工作动态、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等栏目动态更新,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5年,涪陵区司法局不断完善“法治涪陵”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及时、准确更新政务信息、优化使用体验,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传播力与服务效能,让更多的群众能够更便捷地获取政务信息并深入了解相关政策。

(五)监督保障情况。定期对政府门户网站、公众号等进行常态化监测,对发现的问题立查立改。通过培训、会议等方式向信息公开人员传达最新政务公开要求,提升工作人员规范公开和风险防范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43.3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信息从形成到公开的周期较长;二是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对群众关切问题的回应深度和针对性可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一是优化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明确本单位法定公开事项内容,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效;二是创新政策解读形式,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重点领域,采用图文、问答等方式开展多元化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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