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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02008670463W/2025-00006
  • 主题分类
  • 审计
  • 体裁分类
  • 审计报告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审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5-10-27
  • 标题
  • 关于重庆市涪陵区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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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 效 性

关于重庆市涪陵区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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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区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五次、六次全会和区委六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准确把握全市“六个区”建设的新目标体系和重点任务,有效应对各类风险挑战,统筹抓好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和高效能治理,全区经济运行总体平稳,重点领域风险化解有序有效,民生保障稳固有力。

——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稳增长、强信心。持续加大财政支出强度,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28%,其中:支持产业发展落实减税降费16亿元;支持产业集群构建多元支撑体系19亿元;落实中小企业采购政策5亿元,转贷应急周转金0.72亿元,发放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0.22亿元,发放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0.42亿元。财政精准赋能有效激活了我区高质量发展的“引擎”。

——兜牢民生保障底线,有力度、显温度。深入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积极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全年兑现就业专项资金0.9亿元,新增城镇就业人口2.3万人。加大社会兜底帮扶力度,足额拨付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5亿元,拨付退役军人优抚抚恤、退役安置等补助1.3亿元。深入推动教育均衡发展,落实教育支出31.3亿元。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攀升。

——防范化解潜在风险,见成效、促发展。坚决兜牢“三保”底线,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继续保持只减不增。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坚决遏制新增隐债,持续攻坚存量隐债化解,综合债务率大幅下降,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三攻坚一盘活”改革成效显著,资产变现收益全市第一。园区开发区改革全面完成,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更加安全稳定的环境。

——紧盯审计问题整改,治已病、防未病。积极构建审计整改闭环机制,切实做好“下半篇文章”。全面整改已形成分送转办、跟踪督促、汇总报告的工作体系;专项整改与多个责任部门建立健全贯通协作机制,进一步形成整改合力。截至2025年7月,492个审计全量库问题,已到期224个问题完成整改218个,整改率为97%。84个清单库问题到期整改率为100%。针对2023年度审计查出问题已整改问题金额8.1亿元,制定完善规章制度69项。

一、涪陵区202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

2024年,涪陵区本级预算收入完成194.86亿元,其中税收收入57亿元,非税收入137.86亿元。本次审计重点关注了预决算管理、重点专项支出绩效、财政资金管理等4个方面,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预算编制不精准,部分项目预算安排不合理一是区财政局向5个上年预算执行率低于20%的项目安排预算687.6万元,其中有448.44万元当年未使用,年末被区财政零结转收回。二是区财政局将应落实到区机关事务中心的车辆集中维修与保险和应落实到区人力社保局的长江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2个项目共1390万元预算纳入财政代编。三是区财政局代编预算和专项资金15780.92万元分配下达不及时。

(二)部分重大项目推进迟缓,资金绩效较低。一是敦仁街道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二期)等7个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推进缓慢,6019.3万元资金未发挥效益。二是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林业局将专项补助资金在未达拨付条件情况下拨付给下属单位或施工单位,合计涉及资金559.87万元。三是区房地产事务中心为达支出进度要求超进度拨付老旧小区改造项目6034.88万元资金到项目单位。

(三)过“紧日子”政策落实不力,“三公”经费压减不到位。一是区应急管理局等9个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或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度分别增长27.08万元、14.65万元,未按规定压减。二是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等11个单位年终超需求充值加油卡79.18万元。三是涪陵高新区管委会在已满编配置公务车的情况下,未经批准长期额外租赁4辆汽车用于管委会日常工作。

(四)财政资金管理不规范,资金账户监管不严。一是区招商投资局等70个单位应缴未缴残疾人就业保证金747.58万元。二是区文化旅游委等41个单位仍有重复开设、无依据开设的62个实有资金账户未及时清理撤销。三是区殡葬管理所违规将财政资金525.36万元转入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截至2024年末,经费结余386.82万元未使用。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委党校、涪陵五中等13个单位,重点关注了预决算编制与执行、财政财务管理、资产统筹盘活等内容。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预决算编制不够准确。一是预算编制不完善、不精准。11个单位4607.55万元结转结余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编报;二是年末决算编报不完整、不真实。3个单位存在账表不符等情况。
    (二)预算执行管控不够严格。一是5个单位无预算或超预算列支“六项费用”,涉及金额2505.8万元;二是2个单位3个预算项目执行率低于50%;三是3个单位虚列支出隐匿财政结转结余资金158.75万元;四是2个单位在专项经费中列支公用支出,挤占项目经费4904.72万元,3个单位在项目支出中编报职工生活费、工会活动费、临聘人员工资、工作餐等基本支出36.6万元;五是2个单位无预算实施政府采购项目,涉及金额4307.01万元;六是2个单位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完整、不科学,参考性、达成率不高;七是3个单位项目管理不规范,存在未经集体决策指定承建方、招投标组织审核不严格、未按时收取履约担保金、未及时办理财务决算等情况;八是2个单位合同执行不严,违规支付合同价款,1个单位未按规定使用生均公用经费。

(三)上级政策执行不够到位。一是2名政府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二是1个单位违规占用其他单位7辆公务用车;三是2个单位公务接待、差旅费报销不规范,存在无公函接待、隐匿接待费用、造表发放差旅费等情况。四是1个单位仍以多种名目发放论文费、课时费等。

(四)财务资产管理不够精细。一是非税收入应缴未缴。3个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益、事业收费等324.21万元,长期滞留单位账户,未及时上缴国库;二是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6个单位存在账实不符、产权不明、转固不及时等情况;三是往来账款长期挂账,涉及4个单位12417.12万元;四是银行账户管理不到位,2个单位未及时清理撤销闲置账户、1个单位未按规定开设工会账户。

(五)单位内部控制不够严密。一是聘用人员管理不规范。1个单位聘用人员未经主管部门核定或备案,1个单位聘用人员超过控制数;二是未对下属单位进行严格监管,1个单位存在未经审批出借资金;三是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1个单位存在涉案财物未移交、坐收坐支涉案资金等情况。

三、乡镇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珍溪镇、荔枝街道、武陵山镇3个单位,从审计结果看,相关单位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持续规范财政资金支出,总体情况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无视财务风险公款私存。1个单位将工会资金私自储存在个人账户,1个单位向辖区教管中心工作人员个人账户打款19万元,用于学校慰问等事项开支,但其中9万元未入学校账户。

(二)往来账款和存量资金长期不清理。3个单位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理账龄在3年以上的暂收质保金、代收款、工程结算款等往来账款10788.1万元,容易产生坏账风险、司法风险和损失风险。

(三)资产底数不清管理不细。2个单位公务车辆增加或报销未进行账务处理、未更新资产管理系统。1个单位未履行固定资产出租出借事项报批程序,将公有房无偿或低价提供给个人或企业使用。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重点民生专项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西部陆海新通道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实施情况等5项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一)西部陆海新通道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通道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的统筹组织等3个方面的内容,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通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履职不够到位。在工作研究部署、推进落实上还存在不足,个别重点工作事项进度严重滞后,不利于通道建设有序有力推进;二是通道建设任务不够细化。未建立《涪陵区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五年行动重点项目库》,部分重点项目应纳入未纳入通道建设统筹,有关责任部门未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安排,明确任务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分工;三是重点交通项目推进滞后。作为区域性中心城市,至今仍未建成高速铁路和绕城高速,绕城高速西环北环段多次招标未果,龙头港及白涛化工园区铁路专用线等项目比预期建成晚了2年以上,韵达重庆涪陵快递物流基地物流通道项目、涪陵区龙头港作业区4号疏港公路(一期)项目未能按期开工建设或无实质性建设,货运铁路进园区、进港口、进企业“最后一公里”仍未打通,影响集疏运功能发挥;四是项目建设管理不够规范。存在项目违规审批、公开招标执行不严、个别项目存在纠纷、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未实质性开工、专项债券资金闲置等问题。

(二)涪陵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实施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审计了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建设任务完成不真实、不合理。将同一地块重复上图入库虚增建成面积0.79万亩、利用未建设地块充抵建设任务0.59万亩、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现状为非耕地10.98万亩;二是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不细致。1个单位编造虚假进度资料骗取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进度款3.54万元、2个单位挤占挪用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和工程管护经费321.38万元、1个单位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5767.65万元转入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致使脱离财政监管;三是项目建设监督不严格、不到位。13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存在应招标未招标、设置限制条款排斥潜在投标人、违规转包、违规指定承包单位等问题,45个项目在生态保护红线、退耕还林区、自然保护地等禁止区域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0.52万亩,3个单位实施验收流于形式、结算审核把关不严,多计工程价款232.95万元;四是项目管护利用不重视、不到位。215.19亩已建成高标准农田撂荒、5.5万亩已建成高标准农田未按项目进度及时上图入库、7.65万亩耕地未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

(三)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战略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抽查审计了23个企事业单位、38个项目,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推动企业“上云”行动效果未达预期,抽查的22户企业,均未使用其云平台;二是二级节点建设进度滞后,食品加工二级节点未能在揭榜挂帅承诺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三是“技改专项贷”政策门槛高、可及性不强,2023年全区无一家企业通过市、区两级审核;四是部分企业虚报招商引资项目到位资金。

(四)涪陵区“无废城市”建设相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对区生态环境局等13个单位2021—2024年“无废城市”建设相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制度机制不健全。未及时出台垃圾分类考核办法、秸秆综合利用补贴或奖励政策、区绿色矿山建设联席会议制度。二是项目管理不规范。存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未批先建、工业固废填埋场验收不及时、工矿损毁土地生态修复进度滞后等问题。三是日常管理不严格。个别建筑垃圾消纳场超核准量接收建筑垃圾,个别单位农膜使用回收管理台账要素不齐、农田地膜残留问题未得到有效改善,个别绿色矿山监管不到位,未约定绿色矿山建设目标和违约责任。

(五)重庆市涪陵区养老保险基金审计重点审计了养老保险重点改革任务落实、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和转移接续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养老保险政策落实不力。32个机关事业单位欠缴职业年金380.8万元、2家企业未按规定上缴社保基金股权分红360.96万元、2个机关事业单位少缴养老保险费64.6万元。二是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监管缺位。436人重复参加养老保险、14名被征地农民应享未享养老保险参保补贴、5名职工因企业长期欠费未能按时享受退休待遇、18名职工未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三是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审核不严。多补助11名征地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补贴90.75万元、违规向39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养老保险待遇20.87万元、违规向17人重复发放养老保险或丧葬抚恤待遇9.86万元。

五、涪陵区政府投资基本建设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决)算审计

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区审计局相继对涪陵龙头港铁路专用线工程、涪陵新城区集绣大道打包项目、涪陵临港经济区龙桥组团标准化厂房等13个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结)算以及2021年至2023年全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开展审计,共计审减1.85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政府投资统筹存在短板弱项。一是重大项目后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处于空白,超概现象屡禁不止;二是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亟需加强,2023年全年未安排新型基础设施项目;三是政府投资结构仍需优化,各领域投资强度差距较大,且未在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等板块储备重大项目;四是政府投资建设管理粗放,30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78%由区内国有建设平台以代建方式实施。

(二)“放管服”改革有差距。一是部分项目审批落实改革不到位,存在多头审批、重复审批等情况;二是项目审批协同联动不够,审批时间冗长、审批协作事项少;三是项目验收环节运行不畅,9个项目验收环节存在重复提交工程资料、验收资料审核不严、联合验收分次办理等情况。

(三)区级重点项目推进滞后。一是部分项目未按期开工。2021至2023年度,全区53个区级重点建设项目未按计划开工,涉及总投资539.79亿元。二是部分项目建设进度滞后。2021年至2023年,19个区级重点建设项目未能按时达到预计建设节点,涉及总投资69.56亿元。

(四)已建成项目效益发挥不充分。一是部分代建项目未能及时移交影响资产盘活。68个政府投资代建项目因前期审批手续不全、维护费用未落实等原因未能及时完成移交。二是部分项目前期论证不足,导致资金沉淀。如高新区涞滩河库岸整治工程,未履行审批程序,调减重大内容,导致4729.8万上级专项资金长期沉淀,审计指出后相关单位才将该资金重新安排到其他项目上使用。三是部分项目建成后未能及时投用发挥效益。如投资近5亿元建成的新城区集绣大道项目建成后一直处于封闭状态。

(五)政府投资项目多计价款普遍一是涪陵龙头港铁路专用线工程(一标段)等11个项目,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0285.07万元;二是涪陵新城区轴线公园等2个项目,多计财务费用2893.23万元;三是涪陵临港经济区龙桥组团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等5个项目,多计待摊投资3625.28万元;四是多计征地拆迁费用等费用1666.47万元。

六、重点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整改是审计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其成效直接关系到审计监督的权威性和实效性。党建统领“三项重点任务”工作开展以来,重大问题的整改工作仍面临诸多挑战,系统治理、源头治理、长效治理的能力仍需持续提升。

(一)思想上不重视,责任意识不强。一是责任主体模糊。对涉及多部门、跨层级的问题,责任主体界定不清,牵头部门难以有效推动其他责任部门落实整改,导致“谁都有责、谁都不负责”,相互推诿扯皮。如征收矿产资源开采出让价款问题,3个部门均以职能调整为由不予牵头。二是部门间信息壁垒、条块分割、流程不畅问题依然存在,导致整改合力形成不足、协同困难,整改方案难以落地,协同整改的主责意识与联动机制有待强化。三是历史遗留问题责任难追溯、整改慢。对成因复杂、历时较长的历史遗留问题,相关责任人可能已离岗或难以界定,同时缺乏有效的责任追溯和问题化解机制,导致整改一拖再拖,如2019—2021年度财政预算审计指出的高新区违规向民营企业借款、清迪等项目土地回收、保障房闲置等问题至今未完全整改。

(二)落实上不彻底,整改过程敷衍。一是就事论事,简单纠错。部分整改停留在纠正具体表象层面,对问题产生的深层次矛盾、体制机制根源剖析不够、触及不深。二是文件整改,制度空转。将制定或修订规章制度等同于完成整改,但制度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执行力相当薄弱,成为“抽屉文件”,“纸面整改”现象未能根本杜绝。如去年四季度区教委“违规选定食材供应商,套取资金”问题被市审计局认定为虚假整改直接扣2分。三是避重就轻,选择性整改。对容易整改、涉及面小的问题积极处理,对涉及体制机制、历史遗留、复杂矛盾、利益格局调整等“硬骨头”问题存在畏难情绪,避而不谈或进展缓慢。     

(三)流程上未闭环,整改成效不佳。一是重交卷、轻问效。相关主管部门重点关注是否在规定时限内“提交”整改报告,对整改措施的实际执行效果、长效机制建立情况缺乏持续、深入的跟踪核查。二是欠提炼、未形成加分项。整改责任单位普遍存在“过关”心态,整改期内认定销号即可,未对整改亮点进行梳理、整合形成示范案例。三是成果运用不充分。对整改中发现的体制机制性缺陷、管理漏洞和经验教训,未能在更大范围内进行举一反三、系统治理。

七、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2024年5月以来,区审计局向区纪委监委、区公安局及相关

主管部门移送案件线索18件,涉及人员50人。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采购领域成为腐败高发区,利益输送链条较隐蔽。区纪委监委依据审计移送的政府采购线索,对4 家公立医院10名涉案人员立案审查调查,其中7人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取消或降低退休待遇等处分,3人受到诫勉处理,另有3人因涉嫌犯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此类案件中,医疗采购的专业性壁垒为权力寻租提供了温床,从设备采购参数设定到供应商遴选,形成了多环节串通的腐败链条。又如某国有企业销售人员在物资采购和废旧物资处置环节,通过虚开发票等方式,涉嫌贪污公款及收受回扣超100万元,反映出企业内控制度在动态监督层面的失效。

(二)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金流失,制度执行环节层层失效。国有企业由于体制调整长期缺乏监管,管理松散混乱,形成“独立王国”。未经审批自行制定人事用工办法和轮休实施办法,纵容职工违规“吃空饷”,2014—2024年为63名不符政策的离岗待退、长事假、轮休、停薪留职等离岗人员支付工资薪酬达1661万元,最年轻的内退人员仅有33岁。某国有企业领导在明知旧版项目合同显失公平、具备重新招标条件的情况下,仍执意执行原合同,造成1.6亿元工程款多付,这种“故意为之”的渎职行为已超出工作失误范畴,实质上是对国有资产监管权的滥用。

(三)违规违纪手段变异升级,腐败形式更具迷惑性。从移送线索看,违纪行为已从直接侵占转向“曲线获利”。某国有企业通过擅自制定“销售奖励政策”,纵容职工虚构经济业务套取国有资金4000余万元用于账外发放。部分官员利用亲属、职工充当“代理人”,通过多层嵌套的交易结构骗取国家资金,将权力寻租包装成市场行为,加大了监督查处难度,也凸显了对“影子股东”“利益代持”等新型腐败形态的防控紧迫性。

八、审计建议

一年来,全区各级各部门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紧扣决策部署、勇挑发展重担,交出了成色十足的高分报表。但从审计情况看来,一些领域体制机制还有待完善、一些项目监督管理未形成闭环、一些专项资金绩效不及预期。按照党委政府相关要求,现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政策措施统筹衔接,健全要素供给保障机制。紧扣涪陵高质量发展任务要求,一是尽快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从而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资源配置的高效性;二是积极搭建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五年行动重点项目库,持续提升涪陵经济发展外向度和竞争力;三是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内部控制制度,切实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确保建一亩、成一亩,夯实保障粮食安全的根基。

(二)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提高财政资源统筹能力。持续推进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商引资企业扶持等领域的收支成本核算,引导各单位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追责”的管财、用财理念,通过事前评估、过程管控和评价结果运用,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三)加强重点民生资金监管,努力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持续构建多层次、立体式监管格局,将重点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纳入重点监管范围,组织人大、纪委监委、财政、审计等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重点打击一批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虚报冒领、违规发放等典型问题,从而推动落实惠民政策,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四)抓好审计问题整改落实,努力扩大审计成果实效。一是持续用好“审计问题清单”工作机制。坚持党建引领,将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纳入清单库统一管理、动态监控。二是持续强化审计整改跟踪问效,积极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移送相关单位追责问责。三是持续深化问题整改成果运用。督促被审计单位针对审计问题“举一反三”、自查排查,及时建立风险防范长效机制,切实将审计整改成效转化为单位治理效能。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的谋篇布局之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法能动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以高质量审计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作出审计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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