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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审计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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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涪陵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根据区政府办公室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及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主动公开了包括权责清单信息、机构职能、行政执法信息、单位年度预决算、审计动态、审计结果报告等有关方面信息,依托审计署、重庆市审计局、涪陵区人民政府等网站平台以及《中国审计报告》、《中国审计》、《重庆审计》等报刊杂志载体发布审计信息85篇,转载其他重要信息17篇。在涪陵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及时发布了涪陵区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涪陵区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等审计结果2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最新要求,及时更新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进一步完善优化依申请公开流程,依法保障申请人合理信息需求。2021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通过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设置政务公开栏,对外公开了职责权限、办事指南、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对内公开了内部管理制度、议事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内容。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建立了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明确了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明确了规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原则、审查机构职责、审查程序、责任追究;建立了内部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继续以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重庆市审计局官方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平台。加强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运用管理,坚持因地制宜、科学高效、方便易行的原则,不断创新公开方式,丰富公开载体,着力打造内容齐全、功能完善、运行稳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2021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增设了审计信息、政府采购、政策解读、废止失效文件等栏目,及时发布了相关信息6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建立健全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了领导力度,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科室各负其职的工作机制。采取平时检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办法,重点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公开范围、公开效果等方面进行监督考核,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2021年,组织6人次参与市、区两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互联网上尚未出现负面舆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一)2021年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策文件解读工作不到位,如:《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涪陵区公共建设投资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质量未达到评估要求,《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通知》未按照要求作出政策解读。二是部分审计行政法规公开发布不规范,主要通过链接完成发布,未进行直接发布。三是个别信息发布要素不完整。

   (二)2022年改进工作措施。 

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按照政策解读有关工作要求,及时重新修订并发布了《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涪陵区公共建设投资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的通知》、《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通知》等两个文件政策解读;重新直接发布了有关行政法规文件;对已发布的信息进行了全面重新审核,及时完善了有关信息要素。

下一步,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的学习,准确把握工作要求,落实相关职责,做到政府信息依法公开;加强对局机关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清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确保公开内容完整、全面;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审核、督查、督办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及时、精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本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涪陵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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