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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涪陵区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政策问答
日期:2025-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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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为什么要开展“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

答:农村饮水安全事关民生福祉,是农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大事。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分类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小型供水规范化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推行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和专业化管护”。市政府将开展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并列为今年15件重点民生实事之一。


:“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的重点任务是什么?

答:一是水源提升行动,二是水厂提升行动,三是管网提升行动,四是水质提升行动,五是数字能力提升行动,六是管理能力提升行动,七是应急能力提升行动。


问:推行“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农村供水设施如何管护?

答:建立县域统管机制。行业管理主体依法依规履行县域统管组织协调和监督实施工作,明确县域统管主体,全面落实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实现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专业化管护全覆盖。县域统管主体承担所属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直接责任,负责制定工程运行管护制度,严格执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管理制度和服务标准,实行从水源到用户专业化、标准化运行管护。


问:推行“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该如何确定农村供水水价?

答:按照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充分考虑农村居民的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农村供水价格。规模化供水工程的水价由政府定价,小型集中供水工程的水价由政府指导定价或者由供用水双方协商定价。按照《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准确核定供水成本。对于农村供水规模利用率较低的工程,在充分征求农村居民意见的基础上,可实行“基本水价+计量水价”的两部制水价。


问:推行“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各职能部门如何履职?

答:区水利局牵头建立健全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统筹协调机制,会同区级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定期调度工作进展,适时开展督促检查,组织实施工作评价。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积极配合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农村饮水项目建设,指导镇街做好农村供水价格管理工作。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将专项规划和重要项目统筹纳入同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保障农村饮水项目用地需求。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做好饮用水水源地规划选址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加强水源地环境保护和监管。区城市管理局负责指导县域统管主体做好城市水厂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工作。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中心负责做好供水水质卫生监测等工作。区农业农村委负责将符合条件的专项行动农村饮水项目纳入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库。


问:“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如何做好对群众的保障?

答:充分征求并尊重基层组织和群众意见,聚焦农村饮水薄弱环节,统一规划、建设、运营农村供水工程。行业主管部门建立专项行动建设项目清单,按照急用先行的原则,分年度有序实施。明确项目实施主体,鼓励农村饮水县域统管主体承担项目建设管理任务,一体化推进农村饮水“投、建、管、服”。强化集中式水源地选址部门联合审查和农村供水工程项目部门网上并联审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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