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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699274012D/2021-00019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14-04-09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水务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水务发〔2014〕116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水务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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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新城区、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重庆市22件民生实事工作之一。近年来,全区实施并建成了大量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了数十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项目实施和运行管理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如项目前期工作不充分、建设内容随意变更、建设管理粗放、质量管理不严格、建设进度滞后、运行管理不到位等。随着我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不断深入,加强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的要求显得越发迫切。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确保全区农村饮水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现状调查,力求规划合理

各乡镇应逐村逐户调查辖区内村民的用水现状,摸清集中式饮水人口和分散式饮水人口数量,调查常年缺水人口和饮用水质不达标人口地处区域,按先集中后分散及“一延二改三建”原则,提出饮水不安全人口的初步解决办法,依据投资省,成本低,效益好,管理便捷,长效发展的规划思路,编制乡镇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规划。确保到2016年,全区农村集中供水率达90%,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率达95%,常年干旱季节不再出现送水现象。

二、加强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一)建设管理流程

各乡镇在建和拟建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应严格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程序实施,其工程建设管理流程如下:村民“一事一议”及承诺(乡镇、村)→水源选择与原水水质化验(乡镇)→实施方案编制审查批复(设计单位、市水利局、区水务局、区发改委)→计划下达(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水务局)→技施设计及批复(设计单位、区水务局)→管材设备供货商和施工队伍确定(按规定招标、邀标或乡镇党委决定)→监理单位确定(乡镇党委)→工程建设管理(参建各方)→工程建设与质量监督(乡镇农服中心、乡镇政府、区水利站、区质监站)→资料收集整编(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供水协会、区水利站)→完工验收(参建各方,乡镇,区水务局质监站、水利站)→竣工验收(参建各方、乡镇、区水务局、区发改委、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区教委)。

   (二)建设管理重点

进一步强化关键工艺和重点环节管理。一是工程建设前严格执行设计交底制度,项目参建各方应严格按图施工,严禁随意变更。二是督促监理单位履行职责,搞好“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工作,即:搞好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做好安全、合同、信息管理;加强施工单位与业主之间协调工作,解决好职责内的各种问题。特别是在关键部位施工要进行旁站监理,定期召开监理议会,严格按监理规范完善监理日志、监理月报、旁站和巡视记录等监理资料;确保工程安全、保质、按期完成。三是项目业主要加强项目建设的过程监管,项目的招投标、合同签订及材料采购等严格实行区级审查备案制,报区水务局存档。四是项目建设质量与进度实施月报制度,各项目参建单位应落实专人定时收集填报工程建设进度与质量。五是强化资料收集归档。各乡镇农服中心在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管理过程的资料收集应实行专人负责,以项目为单位收集整理档案资料。六是注重管网埋设。各工程的引、供水管道应严格按设计要求铺设,金属管道按规范要求设置镇支墩,PE等塑料管道的埋设深度需达到0.7m以上,确实无法达到埋设深度的应采取混凝土浇筑保护等措施。

   (三)建设进度要求

2013年度及以前的工程建设须在2014年度8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2014年度工程须在2015年3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

三、强化建后管理,谋求长效发展

   (一)现状调查详实

各乡镇要对供水在200人以上或规模在20m3/d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的运行状况定期进行全面调查,摸清原水水量、水质状况,引提水设施、制水设施,供水管网等是否运行正常,是否落实专人管理以及工程运行的相关制度与办法是否制定落实,并建立健全乡镇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台账。

   (二)管理责任落地

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是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监督管理责任主体,应建立供水工程管理机构,落实运行管理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运行管理办法和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制度应由农服中心组织“村民议事”形成决定,收支情况定期在当地张榜公示,各供水工程都要实行有偿供水、按表计量收费,确保工程自我发展、良性运行。

   (三)整改措施到位

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在摸清集中供水工程运行情况基础上,从工程水源到供水用户各环节查找工程运行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逐项落实措施整改。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检查落实。

一是水源水量水质不达标。二是水处理工艺,即加药→混合→反应→沉淀→过滤→消毒等制水环节不正常。三是管理机构与人员未落实。四是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未建立健全。五是制水水质不达标。六是供水管网安装不规范,管网裸露普遍。七是水价过高或过低,水费收取率低。

特别是加药消毒和水质检测设施普遍欠缺,对日处理规模500m3/d或供水人口在5000人及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必须配置二氧化氯发生器等消毒设备和水质检测设备,资金可在最近年度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中列支,对日处理规模500m3/d以下的集中供水工程可配置二氧化氯投加器或加药桶等简易消毒设施。对整改难度较大,投资缺口较多的工程由乡镇提出整改方案报区政府或水务局。区水务局派专人调查处理。

   (四)重视宣传引导,推进目标考核

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要加大饮水安全的宣传力度,要从饮水保障、方便和卫生等角度引导村民自愿实施工程,自觉维护工程,参与管理工程,为工程顺利实施和规范化管理创造良好环境。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农村重要的基础设施,关系广大群众身心健康,为此,我局将结合水利综合目标考核对各乡镇(街道)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运行等管理实施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维修资金分配依据。

   (五)请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现状规划、水质检测设施、运行情况调查等表格进行统计,并于2014年5月3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区水利公共邮箱(flshuili@126.com)。项目建设情况表中除月报表每月必须上报外,汇总表及情况表按照工程建设实施情况填报,电子版发送于水利站吴晓处。


附件:1. 涪陵区农村居民集中供水现状调查表

      2. 涪陵区农村居民分散式供水现状调查表

      3. 涪陵区农村居民用水现状调查汇总表

      4. 涪陵区农村居民饮水安全规划表

      5. 涪陵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情况汇总表

      6. 涪陵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计划报表

      7. 涪陵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情况月报表

      8. 涪陵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情况调查表

      9. 500t以上水厂消毒设备水质检测设施调查表



重庆市涪陵区水务局   

201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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