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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699274012D/2020-00002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收费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0-05-18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水利局关于开展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水利发〔2020〕214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水利局关于开展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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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农服中心,区自来水公司、区水利供水公司

根据《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渝水办资〔20202号),重庆市水利局将组织开展全市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工作专项检查,为顺利通过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本次专项检查主要是结合取水工程核查登记工作进行梳理,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取水单位2017~2019年水资源费征收及缴纳情况进行全方位检查。主要检查内容包括:

   (一)在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工作中是否严格执行重庆市水资源费征收标准。

   (二)水资源费是否做到应收尽收,是否存在无证取水且应征未征水资源费情况(见附件1)。

   (三)是否严格执行取水量(发电量)呈报制度,并按实际取水量(发电量)足额征收水资源费。

   (四)是否存在违规减免或定额征收水资源费的情况。

   (五)除水力发电、城镇供水企业取水外,其余取水单位是否实行超计划(超定额)累进收取水资源费。

   (六)是否安装取水计量设施设备并保障取水计量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是否对取水计量设备定期进行检定或校准等。(见附件2、附件3)。

   (七)近3年各级检查稽查、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二、阶段划分

   (一)自查阶段(5~6月)。各单位街道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本次专项检查内容,对本辖区内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逐项整改。

   (二)市级抽查(7~9月)。市水利局采取书面审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

1. 市局将抽查部分取水企业近3年(2017~2019年)水资源费征收档案。

水资源费征收档案资料包括:取水许可证;实际取水量(发电量)呈报表及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台账;水资源费缴纳凭据;取水计量设施图片及取水计量设备检定或者校准证明等。

2. 市局根据自查、报送的档案资料等书面审查情况,按照检查分组,对部分企业进行现场重点抽查。

三、工作要求及成果报送

   (一)开展水资源费专项检查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举措,是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有力抓手,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扎实开展自查工作,实事求是报送相关资料,相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最严格水资源制度考核内容。

   (二)各单位应于620日前将附件1、附件2、附件3及问题整改情况以正式文件报送区水利局。

联系人:宋正德王建军

联系电话:023-72226023、023-72226660

邮箱:515627524@qq.com429020241@qq.com


附件:

1. ______乡镇(街道)未办证取水户应征未征水资源费专项检查表

2. ______乡镇(街道)已办证取水户(非水电类)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工作专项检查表

3. ______乡镇(街道)已办证取水户(水电类)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工作专项检查表



重庆市涪陵区水利局   

20205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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