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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699274012D/2020-00017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0-08-03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水利局关于配合做好水量分配方案有关资料收集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水利发〔2020〕361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水利局关于配合做好水量分配方案有关资料收集的通知
字 号:

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

为了促进水资源合理配置、维系良好生态环境和节约保护水资源,进一步明晰流域和区域用水总量上限指标,划定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控制红线,着力提高全区水资源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有效保护,推动流域经济发展布局与水资源条件相适应。根据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主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水资20204号)文件要求,我局现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全区主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编制,需收集有关资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重庆市主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编制提纲要求,在用水总量控制指标限额内,将用水总量控制目标分配至水资源五级分区(即各乡镇街道),其中单列辖区内流域面积100~1000平方公里河流及100平方公里以下跨区县且有河道外重要用水需求的河流水量分配指标,形成全区主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

二、编制单位

我局通过政府采购平台确定长委水文局上游水文水资源勘测局为方案编制单位,并委派石高杨等同志资料收集。

三、需要的相关资料清单

(一)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镇和产业布局规划;

(二)本次编制方案涉及12条河流(渠溪河、油江河、黎香溪(龙潭河)、麻溪河、碧溪河、清溪沟、上桥河、白水河、盐石溪、小溪河、后溪河、木流河)基本情况包括流域面积、河长、自然地理、流域内水库或取用水工程等水利工程设施的调度计划和建设规划、污水处理厂的规划建设情况;

(三)河道外需水要求包括农业灌溉用水、工业用水、农村和城镇生活用水需求,以及乡镇街道工农业、生活取用水需求基本情况。

四、工作要求

该项工作已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区县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内容,请各乡镇街道高度重视,落实专人,配合好第三方机构,准确提供相关资料,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方案编制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水利局   

20208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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