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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699274012D/2020-00018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0-08-06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水利局关于印发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水利发〔2020〕362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水利局关于印发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 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现将《重庆市涪陵区水利局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涪陵区水利局   

2020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涪陵区水利局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区机关事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涪陵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涪机管发〔2020〕15号)要求,为切实推进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0年9月底前,局机关进一步完善分类垃圾收集容器配备,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生活垃圾处理符合有关要求。

2020年底前,下属各单位完善分类垃圾收集容器配备,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减量化、资源化工作。

二、实施范围

区水利局机关及下属各事业单位。

三、组织领导

我局已成立公共机构节能和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黄明斌局长任组长,彭国伦、吴凤来、韩荣、黄杰、胥泽、张方平等同志任副组长,黄亚轶、李建容、何浩、舒涛、滕峰、李敏、史志华、汪海、夏宇、陈永盛、郑德斌、李常智、张建平、邓晓军、张小川、陈蒲、李娜、吕文华、刘天剑、刘于茂、徐小明、熊明寿等同志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黄亚轶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小梅、苏金梅、王琪、汤恒为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四、分类要求

(一)完善制度。根据《重庆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评价标准》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重庆市涪陵区水利局生活垃圾分类制度》。

(二)实施源头减量。办公区域大力推动绿色采购、绿色办公,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再生耗材等循环再生办公用品,减少一次性用品,降低打印机使用频次,使用双面打印。

食堂区域通过开展“光盘行动”等活动,根据人员数量配置每餐餐食,杜绝浪费。鼓励自带餐具和食堂提供的金属餐具就餐,减少使用一次性纸杯、餐具等,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

(三)有害垃圾。

1. 主要品种。通常指含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有毒的物质或者对环境造成现实危害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物。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以及部分家电、过期药品、过期化妆品等。

2. 投放收运。按照便利、快捷、安全的原则,设置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的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切实将有害垃圾交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收运处置并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生产数量,合约约定收运频率。

(四)厨余垃圾。

1. 主要品种。指在食品加工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剩饭剩菜、菜帮菜叶、瓜果皮核、废弃食物、废弃食用油脂等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腐肉、肉碎骨、易腐的垃圾,包括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餐饮网点等产生蛋壳、畜禽产品内脏和其他果蔬垃圾,枯枝落叶和修剪产生的园林垃圾等。

2. 投放运输。设置专门的密闭容器单独存放,明确专人清理。避免混入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物。建立台账制度,记录厨餐垃圾数量、去向、做到“日产日清”。

(五)可回收物。

1. 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

(1)主要品种。包括废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电视机、空调机等。

(2)投放收运。严格废弃电器电子类资产管理,建立台账制度,记录电器电子类资产数量、去向。电器电子类产品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或经专业技术部门鉴定无法修复的,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交由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并符合保密规定要求。

2. 其他可回收物。

(1)主要品种。通常指适宜回收和再生利用的生活废弃物,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废纸:主要包括报纸、纸箱、图书、杂志、药盒、广告纸、办公用纸、洗净的牛奶盒等包装、洗净的饮料盒、纸杯、期刊、图书、各种包装纸等(纸巾和厕所纸由于水溶性太强不可回收);塑料:各种塑料袋、塑料泡沫、塑料包装、硬塑料、塑料牙刷、塑料杯子、矿泉水瓶等;玻璃:主要包括各种玻璃瓶、碎玻璃片等;金属物:主要包括易拉罐、罐头盒等;布料:主要包括废弃衣服、桌布、洗脸巾、书包、鞋等。

(2)投放收运。应当根据可回收物的种类和数量,设置专门容器或临时储存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标志明显。要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构建集中管理、规范高效的废旧商品回收网络,将可回收纳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渠道。涉密的废旧资料,按照保密规定和要求进行收运处置。

(六)其他垃圾。

1. 主要品种。除去以上三种垃圾外的所有垃圾。如陶瓷、渣土、被污染的废纸、纸巾、烟盒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及果壳、尘土等。

2. 投放收运。在办公室和公共区域按照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配置分类垃圾桶(篓),引导干部职工形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良好习惯。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教育。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2020年垃圾分类工作推进计划,加强政策宣讲,配备相应设施,发动干部职工参与,让每个人知晓分类,切实推进该项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目标。

(二)组织实施。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应按分类目录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配备完善回收设施设备,设置明显标志,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定点投放,统一回收处置。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台帐,重点对生活垃圾的数量、去向等进行分类登记造册。严格按照区机关事务局垃圾分类有关规定,每年6月15日、12月15日向机关事务局报送水利系统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每月上报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清运台账数据,每年12月15日前将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自评结果报送区机关事务局。

(三)督查考核。局机关负责指导下属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并将该项工作列入年底考核,并实行不定期检查方式,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发放整改通知书,加以强化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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