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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699274012D/2020-00023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0-09-28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水利局关于切实加强2020年国庆中秋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水利发〔2020〕426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水利局关于切实加强2020年国庆中秋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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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

今年国庆节、中秋节相叠加,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我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节日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负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属地和行业主管部门负有监管责任,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责任各方要充分发扬责任自觉,切实做到履职尽责。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两节”期间需要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狠抓落实。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局机关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要带头深入基层督导检查,推动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落实到位。

二、加强重点领域的安全管理

在建水利项目参建单位要加强对建设施工全过程、全时段、全员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坚决杜绝为了赶工期、赶进度而违章作业、冒险作业,要强化对高边坡、深基坑、高空、洞室、爆破等作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现场管理。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和农村小水电企业要加强对责任水域、应急物资仓库、坝体、闸阀和职工生活区域的安全管理。

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开展风险研判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把风险管控挺在安全隐患前面,把安全隐患治理挺在事故前面。要积极做好危险源辨识工作,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要突出隐患排查重点,把风险研判成果应用在隐患排查工作中,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治的立即整治,不能立即整治的,要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做好分级管控。

三、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

负有属地监管责任的乡镇街道、负有行业监管责任的水利局机关科室及局属单位要结合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正在全区开展的“建安”集中执法行动,继续深入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要列出清单、挂牌督办、跟踪整改。对危及安全的要责令立即停产、停工、撤出人员并落实管控措施。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敢于逗硬较真、亮剑执法。

四、扎实做好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要强化对水利工程及设施的巡查,落实应急资金、物资和队伍,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舆情应对,维护社会稳定。



重庆市涪陵区水利局   

20209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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