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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699274012D/2021-00009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1-03-04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水利局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水旱灾害防御汛前各项准备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水利发〔2021〕65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水利局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水旱灾害防御汛前各项准备工作的通知
字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城建集团,自来水公司,御泉河水务公司,有关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报,2021年汛期旱涝交替、旱重于涝,汛期(5~9月)有6~8次区域性暴雨天气过程,暴雨洪涝接近常年较2020年偏轻。气象干旱较常年和2020年偏重,预计2021年春季4月下旬至5月中旬,全区有20天左右轻到中度气象干旱;从20217月中下旬开始有30天左右轻到中度气象干旱。高温较常年和2020年略偏重,春季及初秋有低温阴雨天气。水旱灾害防御总体形势不容乐观。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区水利工作会议和2021年自然灾害防治年度会议有关要求,全力确保2021年水旱灾害防御汛前各项准备工作全面落实到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防御责任落实

要严格落实水旱灾害防御属地责任、党政领导汛期双值班和24小时值守制度,建立健全以行政首长责任制为核心的水旱灾害防御指挥体系。结合工作实际,统筹落实辖区内所有水库(水电站)、山坪塘、重要堤防、山洪灾害点等重点区域的水旱灾害防御“三个责任人”,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落到实处。责任人落实与公示工作应于3月底前完成(填报格式后续统一印发)。

二、进一步强化预案修编演练

要抓紧时间做好水库(水电站)汛期调度运行计划、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等修编,并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按时完成备案、审批等工作。已成小㈠型以上水库的防汛抢险预案和水量调度计划以及在建重点水利工程的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应于415日前完成上报和审批。各乡镇街道涉及的城镇防洪应急预案、抗旱应急处置预案、山洪灾害(山洪灾害危险区)防御预案及小㈡型水库的防汛抢险预案和水量调度计划,经当地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后,应于4月底前完成备案。同时,强化预案演练。各乡镇街道及有关单位至少组织开展1次涵盖水旱灾害防御的综合演练,并实现山洪灾害危险区演练全覆盖。

三、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整改

要常态化坚持“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全面开展汛前隐患排查工作,按照“一镇街一清单”建立隐患台账、“一问题一方案”落实整治措施。各乡镇街道及有关单位应于3月底前完成隐患排查整改工作,4月底前我局将对各单位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隐患排查不及时、整改不到位的单位给予通报。

四、进一步强化山洪灾害防御

要按照《关于开展山洪灾害危险区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涪水利发〔2020183号)有关要求,继续做好山洪灾害一般防治区的销号工作,完善新增、销号手续。要根据《涪陵区持续完善山洪灾害群测群防“十个一”建设工作方案》(涪水利发〔2020184号)时间节点要求,查漏补缺,认真做好监测预警设施设备摸底调查、责任压实、预案编制等工作,持续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坚决避免出现群死群伤事件。

五、进一步强化水毁工程修复

要充分利用汛前有利时机,加快推进2020年第二批、第三批水利救灾资金计划下达的水利设施水毁修复项目建设,务必于4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确保度汛安全。同时,按照“轻重缓急”原则,认真做好2021年应急度汛项目储备。

六、进一步强化应急能力建设

要提前落实好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合理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做好日常水雨情监测、预警发布等工作,要做好利防灾物资更新和物资维修保养,提高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全力确保2020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有序开展。



重庆市涪陵区水利局   

20213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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