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动水利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水办建〔2021〕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水利工程建设实际,现制定《重庆市涪陵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联系人:程太三,电话:13628263579
重庆市涪陵区水利局
2021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涪陵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动水利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水办建〔2021〕20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区水利工程建设实际,我局决定开展重庆市涪陵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以水利工程建设各方履行质量管理责任为主线,认真开展问题排查和整改落实,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落实质量责任,建立水利建设质量管理长效机制,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二、主要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对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主要参建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重点排查整治。
(一)项目法人。重点排查整治项目法人履职能力不足,未组织施工图审查,设计变更程序不规范,质量验收评定规定规范执行不严格等问题。
(二)勘察、设计单位。重点排查整治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不落实,未参与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验收等问题。
(三)施工单位。重点排查整治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长期不在工地现场,质量验收评定规定规范执行不严格,工程资料不及时、不真实等问题。
(四)监理单位。重点排查整治总监理工程师长期不在工地现场,未按规定审核专项施工方案,未按照规范开展平行检验等问题。
(五)检测单位。重点排查整治计量认证、检测资质基本条件是否满足要求、是否存在出租出借资质、内部承包、转包及违法分包等违规现象,工地现场实验室的设备、人员配置情况及运行情况、抽查检测报告及溯源等。
三、组织形式和排查范围
区水利局负责对本辖区的在建中、小型水利工程(主要包含中、小型水库、江河治理工程、病险水库整治工程等)开展排查整治,排查整治项目不少于在建项目50%。
四、工作步骤
(一)参建单位自查阶段(即日起~8月27日前完成)。各参建单位严格按照《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问题清单》(附件)开展自查整治,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及责任人,自查结果由项目法人汇总后报我局。
(二)区水利局排查整治(8月30日前完成)。区水利局负责对在建的中小型水利工程(主要包含中、小型水库、江河治理工程、病险水库整治工程等)开展排查整治。
(三)问题整改阶段(9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要执行清单制管理,严格对照问题清单,建立整改销号台账,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做到问题发现一个,入账一个、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实现闭环管理。
(四)总结提升阶段(10月30日前完成)。区水利局根据排查整治情况,对全区质量提升专项行动进行系统梳理总结,分析问题原因和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研究提出相关工作措施,完善相关质量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于10月30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告市水利局。
五、工作要求
区水利局成立水利工程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领导专项行动工作。分管工程建设的局领导为组长,建安科和质量站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质量站,具体负责统筹协调、信息反馈等日常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基本前提,以创造高品质生活为最终目标,扎实开展本次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附件: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问题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