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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699274012D/2023-00042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3-04-13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水利局关于加强汛期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水利发〔2023〕101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水利局关于加强汛期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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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各项工作,确保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

各责任单位要全面落实所辖水库、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安全责任人,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须清楚自身职责、熟悉水利工程基本情况和履责内容,切实履行值守、巡查检查等职责,做到有名有实、尽职尽责。各级责任人必须保持汛期24小时通讯畅通,不得拒接水利部、市水利局和区水利局等防汛查询电话。

二、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改

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区水利局《关于认真做好水利工程旱涝急转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涪水利发〔2022234号)和区防办、区地指办《关于2023年汛前检查结果的通报》(涪汛办发〔20233号),建立健全水库、堤防、山坪塘、渠堰、泵站等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常态化机制,对发现的隐患建档立卡、对账销号。请各责任单位于430日前将隐患排查台账及涪汛办发〔20233号整改内容报区水利局510室。针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各责任单位要积极争取各类资金整合投入,采取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方式加快推进隐患治理,确保水库度汛安全。

三、进一步加强水库运行安全管理

   (一)做好水库安全度汛准备。严格执行汛期水库值守和安全检查制度,督促水库管理人员履职尽责。进一步完善水库防汛抢险和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及时补充、更新抢险救灾物资,落实应急抢险专业队伍,开展预案演习演练。按《水库调度规程编制导则》(SL706-2015)要求编制水库调度规程,修订洪水、兴利、生态用水等调度计划,对于设置有汛限水位的水库要严格按照限制水位蓄水。需在汛期施工的建设项目,要制订完善汛期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施工安全。

   (二)严格水库安全管理。水库管理单位应严格按照调度规程和运用方案运行,切实强化汛期值守、安全巡查、险情抢护,确保水库度汛安全。做好各类监测资料的整编分析和设施设备维护工作,准确掌握大坝安全运行状况。加强水行政管理,在醒目位置和危险区域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标牌,严厉打击在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搭建违章建筑和从事危害工程安全的行为。坝顶通车的水库,应在大坝两端设置车辆通行安全警示标志和车辆限重标志。

   (三)加强病险水库管理。在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要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度汛方案的要求安排施工,坚持进度服从质量和安全,及时掌握雨情、水情、汛情、工情以及地质灾害情况,如遇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必须停止施工,如遇重大汛情、险情要第一时间向有关防汛管理机构和项目主管单位报告。未实施除险加固的病险水库,要严格按照病险水库的运行要求,限制蓄水运行,有重大险情的水库必须空库迎汛,并对病险部位加强巡视监测。近期完成除险加固的水库,要加强建后管护,严格制定和落实初期蓄水方案,加强蓄水安全管理,未经蓄水验收一律不得投入运行。

   (四)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各水利工程要按照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规定,加强巡查管理,做好防汛值班、工程巡查等日志的记录工作,做到有据可查。汛期要密切关注气象、雨水情变化,遇大洪水要加密巡查频次,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并迅速组织抢险,严禁瞒报、迟报、漏报、误报。同时,各水库管理单位要全面建立水库技术、巡查责任人“两单两卡”(岗位风险清单、岗位职责清单、岗位操作卡、岗位应急处置卡),要做到“知风险、明职责、会操作、能应急”,“两单两卡”设置在水库大坝醒目位置。水库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巡查责任人须积极参加水库安全管理技术培训,熟悉水库工程运用情况,掌握雨量测量、水位尺观测记录以及小型水库洪水简单的预报预测。

四、积极做好水利工程防溺水安全管理工作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防溺水宣传工作,主动与当地学校、村社合作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群众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主要路口、醒目位置、重点水域设立防溺水宣传标识牌和禁止游泳、垂钓、嬉水等危险行为的警示牌,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对邻近区域人口较为集中的水利工程、河道,必要时须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有防洪保安任务的蓄水工程要编制泄洪预警方案,工程泄洪前要做好下游河道内人员安全撤离工作。落实专人巡查,对进入所辖水域游泳、垂钓、捉鱼、玩耍的群众要及时进行劝阻劝离,建立健全水利工程防溺水风险台账和巡查记录。

五、加强水利系统森林防灭火工作

   (一)严格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库区森林防灭火责任体系,坚持预防为主,把宣传教育作为水利系统防灭火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及时宣传防灭火有关文件精神,不断提高防火意识,高标准做好水利系统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

   (二)强化火源管理。严格管控野外火源,严禁带火种进入水库林区等关键区域,严禁在水利工程周边农事用火、祭祀烧纸钱或燃放烟花爆竹,对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可燃物、杂草要及时进行清理。在建项目参建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严格操作规程,全面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对施工用电线路进行排查,过林区的线路配合电力部门做好隐患整改,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三)做好水源保障。加大林区范围内的水利工程维护力度,切实提高蓄水及供水能力,为森林防灭火工作提供有力水源保障。



重庆市涪陵区水利局   

20234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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