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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699274012D/2021-00066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审批许可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1-09-15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水利局关于涪陵区新妙镇毛家沟河道整治变更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 发文字号
  • 涪水许可〔2021〕70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水利局关于涪陵区新妙镇毛家沟河道整治变更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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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临港经济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涪陵区新妙镇毛家沟河道整治变更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和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专家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对新妙镇毛家沟河道整治1#涵洞、2#涵洞和二期下段河道整治范围进行变更。

二、原则同意《涪陵区新妙镇毛家沟河道整治变更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拟建工程涉河建设方案。

1#涵洞桩号K1+249.00~K1+311.00m段河段岸坡原为梯形堤防断面,底宽3m,侧墙为直立式挡墙,上部采用横跨式桥梁通过,现变更为C30钢筋混凝土整体式涵洞(1#涵洞)。

2#涵洞桩号K0+700.00~K0+755.50m段河段岸坡原为梯形堤防断面,底宽3m,侧墙为直立式挡墙,上部采用横跨式桥梁通过,现变更为C30钢筋混凝土整体式涵洞(2#涵洞)。

一期堤防及二期上段保持原设计不变。一期堤防断面形式为梯形,底宽3m,底板厚30cm,面坡坡比1:0.3,韵达地块内高3m。二期上段堤防断面形式为梯形,底宽3m,底板厚30cm,面坡坡比1:0.3,堤防高3.5m。

二期下段变更范围为原初设K1+130.00~K1+707.89,现调整走向走线,变更后范围为K0+000.00(原初设K1+130.00)~K0+693.723(原初设K1+707.89)。设计变更河道整治轴线长度693.72m,河道断面采用梯形断面。

主要控制点坐标如下(1956黄海高程系统):

三、有关要求

   (一)建设单位务必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把握工程施工质量。

   (二)建设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其他相关审批手续。

   (三)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后向我局提出涉河事项验收申请,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复方案实施,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弃土弃渣,及时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施工临时设施,恢复河岸自然生态原貌。

   (五)工程建设及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及运行管理单位应按行洪要求加强该段河道的汛前、汛中、汛末的管理和维护,及时消除碍洪安全隐患。同时,应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六)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两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取得国家审批、核准,或者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建设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批复涉河建设工程两年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又未申请延期的,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重大变更的,应按照规定重新办理审批许可手续。



重庆市涪陵区水利局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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