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江北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送的《涪陵区江北街道二渡村农村移民安置区精准帮扶项目河道整治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已收悉,根据《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在涪陵区江北街道二渡村酒洞水中游开展河道整治,工程设计防洪标准总体按10 年一遇。
二、原则同意《涪陵区江北街道二渡村农村移民安置区精准帮扶项目河道整治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拟建涉河建设方案。
涪陵区江北街道二渡村农村移民安置区精准帮扶项目河道整治工程涉河部分位于酒洞水中游,起点始于重庆市渝东南农业科学院东、西两条支沟的汇合口,终点位于双世公路的公路桥。工程综合整治河道中心线总长度1200m,河道治理岸线总长2397m,重建公路桥1座,新建拦水堰2座,新建人行步道2500m,岸边绿化2000m2。工程主要控制坐标点如下(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统):
三、有关要求
(一)建设单位应维护河段两岸整体风貌,确保各人行桥做好与两岸河堤的合理衔接,对防洪标准低、雍水严重的人行桥(公路桥)可结合项目建设一并重建。在渡槽重建时,要注意恢复原灌溉功能。对达不到工程设计防洪标准的河段,应编制防洪预案,提前做好预警预报工作。
(二)建设单位务必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把握工程施工质量。
(三)建设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其他相关审批手续。
(四)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后向我局提出涉河事项验收申请,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复方案实施,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弃土弃渣,及时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施工临时设施,恢复河岸自然生态原貌。
(六)工程建设及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及运行管理单位应按行洪要求加强该段河道的汛前、汛中、汛末的管理和维护,及时消除碍洪安全隐患。同时,应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七)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两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取得国家审批、核准,或者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建设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批复涉河建设工程两年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又未申请延期的,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重大变更的,应按照规定重新办理审批许可手续。
重庆市涪陵区水利局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