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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699274012D/2021-00070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审批许可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1-08-06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水利局关于李渡街道办事处集镇移民安置区综合帮扶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 发文字号
  • 涪水许可〔2021〕61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水利局关于李渡街道办事处集镇移民安置区综合帮扶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字 号:

涪陵区李渡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送的《重庆市涪陵区李渡街道办事处集镇移民安置区综合帮扶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和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专家组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在上桥河二级支流致韩溪致韩社区段开展集镇移民安置区综合帮扶项目。

二、同意《重庆市涪陵区李渡街道办事处集镇移民安置区综合帮扶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拟建涉河建设方案。

项目涉河建设内容包括致韩溪自动翻版闸、主河道、支沟1和支沟2的河道整治。

自动翻板闸门设在致韩溪主河道KA0+718.950桩号处,闸门尺寸为7.1m(宽)×1.5m(高),闸底高程436.50m,闸顶高程438.00m。

致韩溪主河道整治起止桩号KA0+384.087~KA0+827.187,轴线长度443.1m,河宽7m。左岸KA0+384.087~KA0+597.927段(支沟2汇入处)新建护坡213.84m,右岸KA0+384.087~KA0+535.612段新建护坡151.525m,新建护坡均采用挡墙+护坡结构,其余河段为疏浚。主河道挡墙最大高4.15m,顶宽0.8m,支沟挡墙最大高1.85m,顶宽0.5m。挡墙面坡均为1:0.213,背坡1:0.15,堤顶设置2m宽观赏步道,及1m绿化带和1:1.75的反坡绿化带。

支沟1河道整治起止桩号KA0+000.000~KA0+384.087,轴线长度384.087m,河宽4m,左右两岸均采用挡墙+护坡结构。

支沟2河道整治起止桩号KB0+000.000~KB0+257.829,轴线长度257.829m,河宽2m。新建护坡均采用挡墙+护坡结构。

拟建工程主要控制点坐标(国家大地2000坐标系,1956黄海高程)为:

三、有关要求

   (一)建设单位务必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把握工程施工质量。

   (二)建设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其他相关审批手续。

   (三)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后向我局提出涉河事项验收申请,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复方案实施,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弃土弃渣,及时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施工临时设施,恢复河岸自然生态原貌。

   (五)工程建设及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及运行管理单位应按行洪要求加强该段河道的汛前、汛中、汛末的管理和维护,及时消除碍洪安全隐患。同时,应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六)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两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取得国家审批、核准,或者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建设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批复涉河建设工程两年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又未申请延期的,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重大变更的,应按照规定重新办理审批许可手续。



重庆市涪陵区水利局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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