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  门
街  镇
  • 索引号
  • 11500102699274012D/2022-00081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2-09-29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水利局2021年度决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水利局2021年度决算公开
字 号: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我局主要职责为主管全区水利工作,具体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水文工作,承担全区河(库)长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及区河长办日常工作,监督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农村水利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水事违法行为的查处,开展水利科技工作,承担水情行情监测预警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我局属于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内设行政科室11个,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务审计科、规划计划科、水资源管理科、河道管理科、水利水保科、水利工程建设与安全监督科、移民工作科、三峡库区工作科和信访法规与行政审批科;下设参公事业科室5个,分别是水利管理站、水土保持中心、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移民工程管理中心;下设事业科室2个,分别是水利工程质量站和水文水质监测站;下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小型水利工程运行安全中心、中型水利工程运行安全中心。

根据涪陵区政府办公室议事纪要(2008)第37号意见,将涪陵水利电力勘察设计院的退休职工35人交原区水电局管理,退休费、医保等由区财政按有关政策规定解决。

根据有关协议,将涪陵区自来水公司退休职工100人的绩效工资和医保由我局代编预算。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来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水利管理站、水土保持中心、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移民工程管理中心、水利工程质量站、水文水质监测站、小型水利工程运行安全中心和中型水利工程运行安全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24,710.47万元,支出总计24,710.4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21.02万元、下降10.6%,主要原因是上级安排项目资金较上年有所减少。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24,366.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91.64万元,下降10.6%,主要原因是上级安排资金项目收入较上年有所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366.6万元,占1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343.87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24,506.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81.33万元,下降10.2%,主要原因是上级安排资金项目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其中:基本支出3,241.15元,占13.2%;项目支出21,265.14万元,占86.8%。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04.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9.68万元,下降40.6%,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于2021年度有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710.4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921.02万元、下降10.6%。主要原因是上级资金项目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116.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91.59万元,下降28.7%。主要原因是上级安排项目资金较上年有所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063.18万元,增长179.4%。主要原因是上级安排项目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43.87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55.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81.28万元,下降28.1%。主要原因是上级安排项目资金较上年有所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202.86万元,增长182.1%。主要原因是上级安排项目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04.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9.68万元,下降40.6%,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于2021年度有支出。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69.8万元,占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51.52万元,增长344.3%,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的健康休养费和水库后期移民扶持项目未纳入年初预算,决算时纳入。

   (2)卫生健康支出142.88万元,占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

   (3)农林水支出13,034.01万元,占9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451.34万元,增长184.4%,主要原因是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区级配套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决算时纳入。

   (4)住房保障支出109.14万元,占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41.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10.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5.82万元,增长27.9%,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预发2020年度健康休养费及政府目标奖导致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人员经费下降。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31.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2.05万元,增长55.1%,主要原因是邮电费及其他交通费用有所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0,250.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99.94万元,增长37.6%,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安排增加,导致收入增加。本年支出10,250.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99.94万元,增长37.6%,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安排增加,导致支出增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与上年度持平。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8.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7万元,下降33.8%,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使用,费用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46万元,增长27.6%,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均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与上年支出数比较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与上年支出数比较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9.8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13万元,下降19.3%;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85万元,增长24.4%,主要原因是水利工程现场检查增多。

公务接待费18.4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和其他区县水利部门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接待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57万元,下降48.8%,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61万元,增长33.4%,主要原因是项目检查指导工作较上年有所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354批次165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1.14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5.9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3万元,下降60.7%,主要原因是精简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1万元,增长35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因疫情原因减少人员聚集,大量减少线下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1.0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租车费及宣传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2.05万元,增长55.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强化机关基本支出审批制度。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06.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4.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22.4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0.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1.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84.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3.8%。主要用于采购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及规划编制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2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8项,涉及资金21,265.14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情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2021年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通过绩效自评所有项目都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区财政局委托政府财务总监,对我局2021年三所一站运行经费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目前尚未反馈正式报告,区财政局将适时对重点绩效评价结果进行集中公开。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2222784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水利局2021年决算公开报表(详情见下载链接)


分享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