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按照涪陵区“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区检察院长江生态检察官通过“涪陵水环境指挥调度平台”发现碧溪河斑竹断面监测点处有预警,初步判断水质有异常。随即向区河长办反馈相关情况。区河长办调度碧溪河所属乡镇和村社两级河长随同区检察院开展实地核查。
现场发现碧溪河被大量绿色植物覆盖,覆盖河面约600米,覆盖面积约30亩。经提取样本对比分析,确认水面植物为入侵生物凤眼莲,俗称水葫芦。现场对水质进行检测,初测显示化学需氧量等多项指标不达标。
碧溪河属长江一级支流。河面覆盖水葫芦会影响河流水体自洁能力,破坏水生生态系统,使河流水质持续恶化,延河而下污染长江,且在汛期会影响到河道行洪安全。
迅速阻止水葫芦蔓延并彻底清除成为当务之急的大事。生成水葫芦原因肯定是河流水质出现问题,但原因多样,谁来清理成为难题。依据职能职责,生态环保、农业农村、水利、所属乡镇都应成为河长交办单交办对象,但也可能会相互推诿,造成水葫芦持续疯长下去。河长办与长江生态检察官经过讨论后,决定启动公益诉讼来快速解决问题。
区河长办联合区检察院,召集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及属地乡镇召开诉前磋商会,对各单位职能职责进行明确,对清除水葫芦的方式和整改时限达成了一致意见。会后各单位凝聚整改合力,同时邀请西南大学外来入侵物种普查专家团队,科学制定整改措施和长效预防方案。方案制定后所属乡镇珍溪镇对水葫芦进行人工打捞、无害化处理,河流水葫芦全部清理完毕,同时在河段下游设置拦截网,并定期安排专人对河道加强日常巡查管护,实现长效治理。
涪陵区“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建成以来,区河长办联合区检察院对辖区内的河流、湖泊生态安全收集河湖污染线索,累计摸排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0余件,推动解决河道保护、消落区保护、渔业资源保护、耕地保护等问题30余件。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加强“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提升河库治理质效,推动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持续深化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保障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
河流表面铺满水葫芦
水葫芦清除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