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新城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局属各科室、执法支队、监测站、页岩气中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1月12日全市安全防范工作视频调度会议精神,按照区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涪安办发〔2021〕2号)和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转发《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岁末年初生态环境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抓好建党100周年生态环境安全防范工作,有效防范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严守环境安全底线,现将做好2021年生态环境安全保障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立“一企一组”,严格落实环境安全责任
避免到处跑、不干事、不负责的问题,尤其在春节和“两会”等重要时期,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把生态环境安全保障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始终保持高度警觉,有效防范和妥善应对化工企业火灾爆炸事故、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事故和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次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严格落实重点企业“一企一组”(附件)生态环境安全防范责任,其他未纳入区生态环境局“一企一组”重点管控的企业,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共同抓实抓细抓好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二、按照“依法从重”,严厉打击影响环境安全的违法行为
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坚持把隐患问题当作事故对待,重点对重大环境风险源、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突出环境违法行为开展监督执法。及时将检查新发现的风险隐患和整治情况、执法情况通过“重庆市环境风险应急指挥系统(大数据应用)-风险管理”进行登记。对拒不整改、拖延整改、整改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要依法从严处理,确保排查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得到有效管控。
三、围绕“两个100%”,统筹疫情防控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克服麻痹思想、松劲心态,做到医疗机构及设施环境监管和服务100%全覆盖,医疗废物、废水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100%全落实,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环保工作。提前做好应急准备,组织开展涉疫医疗废物处理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检查、排查,确保设施正常。出现疫情地区应按照应急预案要求,严密监测监控重点医院、隔离场所等单位的医疗废物、医疗污水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情况。
四、落实“五个第一时间”,科学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参照《重特大及敏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工作手册(试行)》,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工作,最大限度降低事件环境影响。加强值班力量配置,严格执行节假日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按照“五个第一时间”(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开展监测,第一时间开展调查,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信息) 要求,确保事故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置。
附件:2021年度重点企业环境安全防范一企一组名单
重庆市涪陵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1年度重点企业环境安全防范
一企一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