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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9147/2022-00783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2-08-08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工业固体废物乱堆乱放专项整治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环发〔2022〕66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工业固体废物乱堆乱放专项整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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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深化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开展固体废物和土壤污染防治,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通过重点监管、认真摸排及时发现环境违法犯罪线索,以专案经营的形式,实施精准打击,铲除非法收集、利用、倾倒、处置固体废物链条,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嚣张气焰,坚决遏制涉固体废物和土壤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多发势头。

二、工作目标

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时提出的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指示要求,切实增强做好固体废物环境安全防范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排查江河湖泊沿岸、铁路沿线、省道国道沿线、工业园区周边、农村边坡荒沟等区域,深入清查、清理、整治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堆存、填埋等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擅自倾倒工业固废、以土壤改良或复垦名义填埋工业固废行为。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摸排,深挖违法犯罪线索

1.畅通举报,强化宣传。充分发挥群众智慧,全面收集各类涉固体废物、土壤污染违法犯罪行为。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鼓励群众通过生态环境投诉举报电话72899929举报违法犯罪线索。

2.深入排查摸底。执法支队应通过日常双随机检查排查重点产废单位、固体废物经营单位、各级巡视巡察及审计反馈等问题点位,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固体废物突出问题。对利用处置去向明确的,进行抽查核实;对去向不明确的,严格追查,依法追究涉案企业的主体责任。土固科应重点排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列入重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检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自行监测情况,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中地块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各园区、乡镇街道应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及时发现、阻止行政区域内非法倾倒、堆放、填埋固体废物等问题。

3.加大远程执法手段运用。充分利用遥感、无人机巡查、自动监控、视频监控、用能监控、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对相关企业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加大远程巡视监控力度,及时发现违法犯罪线索。

   (二)加大力度,严惩违法犯罪行为

土固科要严格按照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要求监督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督促各产废单位落实环境保护管理主体责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工作。执法支队要加大对非法收集、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打击跨区域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置固体废物、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环境标准和要求,擅自倾倒污染土壤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工作安排

   (一)工作启动阶段(8月15日前)

印发专项执法现场检查计划,开展监管动员,各乡镇街道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通过悬挂横幅、开展入户走村宣传等方式,宣传专项工作目标、检查范围和检查重点,鼓励群众积极提供工业固废违法线索。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15日—9月30日)

土固科、执法支队应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和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对本辖区范围内涉固体废物和土壤污染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打击行为进行排查,分类梳理发现的问题,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督促整改,对问题严重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对涉及其他部门职能职责的问题,组织联合检查或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要落实好属地监管责任,开展辖区内相关环境隐患排查,防范在先在前。对可能发生的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苗头,采取精准有效的防控措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整改销号阶段(10月1日—10月30日)

各部门按要求对自查自纠及反馈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并根据职责组织开展溯源、核查、鉴别和分类整治等工作,根据环境风险程度确定整治方案并限期完成。其中,已整改的问题适时开展后督察,确保整改效果;新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立行立改,确因问题严重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按时序推进。

   (四)巩固提升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应及时总结专项工作举措,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保持高压态势,防止问题反弹。同时,对本次专项执法检查中的典型案例、创新的执法方式、引进的三方辅助执法等可推广经验进行提炼分享。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本次专项检查的重要意义,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辖区固体废物专项执法检查计划,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责任落实、组织有力。

   (二)信息报送

每月20号前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和问题线索,12月15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专项联系人:鞠学超;联系电话:72899933。

联系邮箱:1242904609@qq.com。


附件:2022年度固体废物专项排查工作情况报表



重庆市涪陵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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