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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9147/2022-00840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2-09-29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监督管理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环发〔2022〕75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监督管理的通知
字 号:

各工业园区、乡镇街道和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有效防范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和土壤污染,按照原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粉尘及扬尘污染控制工作的通知》(渝环发〔2013〕66号)、《涪陵区2022年秋冬季、2023年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和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渝涪检行公建〔2022〕17号)等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落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预拌混凝土搅拌站作为废气、噪声、固废和废水产生单位,要切实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建立健全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绿色生产管理责任制,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确保绿色生产各项制度落地生效。

一是完善相关环保手续。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和排污许可手续。

二是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规范化管理制度。预拌混凝土搅拌站要切实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制定和完善本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规范化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制;建立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专兼职人员组成的企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明确主管部门及责任,指派专人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工作。人员发生变动调整时,要及时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关交接与监管工作,确保管理工作的延续性和追溯性。

三是规范生产场所和环保设施。预拌混凝土搅拌站设置围挡,并对堆放、装卸、运输、生产等环节严格落实覆盖、洒水(喷雾)、封闭、除尘等控尘措施,确保粉尘、扬尘污染控制符合《重庆市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控尘十项要求》和相关标准要求。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生产作业区地面应硬化,并设置废水沉淀池,以有效处置混凝土加工废水,严禁废水直接排入外环境。

四是强化环境污染防治和应急管理。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应加强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完善污染防治措施和意外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报所在工业园区、乡镇街道备案。应急预案应包括: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危害性、突发事故的防护措施等。

二、落实生态环保监管责任

区生态环境局应加强预拌混凝土搅拌站依法依规完善环评手续和排污许可手续的指导。对从事预拌混凝土对外经营,但未取得区住建委下发的《预拌混凝土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且土地规划不合法的企业,不符合环境准入规定,不予办理环评手续。对属于由区交通局下达建设计划并实施行业监管的公路建设项目建设需要而搭建的混凝土临时搅拌站,且仅用于本公路建设的混凝土临时搅拌站,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 》规定的环评形式,指导企业依法依规完善公路建设项目及配套混凝土临时搅拌站的环评手续。同时,指导合法合规建设的混凝土搅拌站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规定,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排污许可登记。

区建设和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加强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现场监督检查,督促预拌混凝土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防治措施。

各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加强对从事搅拌混凝土经营活动企业的日常环保监督管理,举一反三,全面排查调辖区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的情况,并督促企业完成整改。对从事预拌混凝土对外经营,未取得区住建委下发的《预拌混凝土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且土地规划不合法的企业,应责令停止运行。对纳入区交通局监管的公路建设项目及仅用于本公路建设的混凝土临时搅拌站,应立即督促企业完善环保手续和污染防治措施。各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应于2022年10月25前将排查整治情况的书面材料报送区生态环境局、区城乡建委和区交通局。

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应依法对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未完善环境保护设施即投入使用和未办理排污许可证非法排污等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三、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对绿色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存在扬尘问题或隐患的搅拌站,区建设和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约谈法定代表人和责任人。对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要依法行政,及时移交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各工业园区、乡镇街道和相关执法机构要认真排查本辖区内从事搅拌混凝土企业,对排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从事搅拌混凝土经营活动的企业,应一并纳入整治和依法查处。


附件:1. 司法建议移交的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存在的环保问题整改任务分解表

      2. (XX工业园区、乡镇街道)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环保问题整改情况统计表



重庆市涪陵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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