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我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负责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相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对接国家、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负责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承担重庆市涪陵区生态环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建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机构内设8个科室,下属二个单位:重庆市涪陵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独立核算的参公事业单位)、重庆市涪陵区生态环境监测站(独立核算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15462.82万元,支出总计15462.8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38.18万元,增加75.22%,主要原因是今年项目经费增加造成。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15462.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38.18万元,增加75.22%,主要原因是今年项目经费增加造成。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462.82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15462.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38.18万元,增加75.22%,主要原因是今年项目经费增加造成。其中:基本支出656.76万元,占4.24%;项目支出14806.06万元,占95.76%;经营支出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持平,无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462.82万元。与2023年相比增加6638.18万元,增加75.22%。主要原因是今年项目经费增加造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85.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35.28万元,增加81.9%,主要原因是今年项目经费增加造成。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82.11万元,增加131.5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经费造成。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85.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35.28万元,增加81.9%,主要原因是今年项目经费增加造成。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82.11万元,增加131.5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经费造成。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持平,无结余。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0.46万元,占1.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16万元,增加69.15%,主要原因是本年社会保障基数调整导致。
(2)卫生健康支出36.25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万元,增加3.71%,主要原因是本年医疗保障基数调整导致。
(3)节能环保支出5096.56万元,占70.9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31.89万元,增加71.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经费。
(4)农林水支出1909.85万元,占26.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09.85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科目经费部分调整到本支出科目。
(5)住房保障支出32.32万元,占0.4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09万元,减少15.85%,主要原因是本年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导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6.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69万元,增加3.47%,主要原因是本年社会保障、医保及公积金基数调整导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以及公积金。公用经费99.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8万元,增加2.86%,主要原因是电费等运行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差旅费、物管费、租车费、公车运行费、接待费、劳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8277.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02.91万元,增加69.81%,主要原因是今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项目经费比上年增加。本年支出8277.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02.91万元,增加69.81%,主要原因是今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项目经费比上年增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万元,减少8.3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44万元,增加4.16%,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加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加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市级例行督察、美丽涪陵建设、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等。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安排。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94万元,增加9.34%,主要原因是大气巡查、中央环保督查等导致。
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运行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5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2.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15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会议费在本年度结算、本年中央环保督查工作发生会议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3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培训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7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差旅费、接待费、劳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8万元,增加2.86%,主要原因是本年电费等运行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29.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29.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29.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29.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大气等污染防治项目相关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4806.06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见附表)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没有委托第三方对本单位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2899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