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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0333/2018-13535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18-02-05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环境监测中心2018年单位预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环境监测中心2018年单位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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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负责涪陵区区域内的环境执法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承担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委托的其他环境监测技术支持工作;开展环境监测领域科学研究,承担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方法研究;完成区环保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本单位无下属单位,经费供给方式为全额财政拨款,内设3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监测室、综合业务室,编制人数33人,现有职工29人,其中在职29人,退休0人;另外临聘人员16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9.28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9.28万元,比2017年增加28.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9.28 万元,比2017年减少69.63 万元,主要原因是环境监测服务收费取消导致用于基本支出方面的非税收入预算相应减少了。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30万元,比2017年增加98万元,主要原因是从2017年4月起,国家取消了环境监测服务收费,区级财政根据国家规定在2018年的项目预算里面增加了相应的预算,以弥补因取消收费造成的运行经费缺口,确保单位正常履行职责,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我单位环境监测运行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涪陵环境监测中心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3.5万元,比2017年减少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2017年持平;公务接待费 1.5万元,比2017年减少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万元,与2017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2017年持平;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减少的0.5万元,是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预算0.5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我单位2018年公用经费,即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0.48万元,主要是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车辆运行费及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重庆市涪陵环境监测中心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30 万元。

4.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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