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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拟注销崇义街道相关单位排污登记的公告
日期:202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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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相关规定,结合崇义街道实地调查核实结果,以下单位因无需办理排污登记,现拟对其排污登记信息依法予以注销。

一、公告时间

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4月9日(共5个工作日)。

二、异议反馈

公告期间,相关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23-72899052;地址:重庆市涪陵区生态环境局)。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无异议。

三、后续处理

公告期满后,若无异议,我局将依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附件:拟注销排污登记单位名单

重庆市涪陵区生态环境局  

2026年4月1日        



附件

拟注销排污登记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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