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相关规定,结合崇义街道实地调查核实结果,以下单位因无需办理排污登记,现拟对其排污登记信息依法予以注销。
一、公告时间
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4月9日(共5个工作日)。
二、异议反馈
公告期间,相关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23-72899052;地址:重庆市涪陵区生态环境局)。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无异议。
三、后续处理
公告期满后,若无异议,我局将依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附件:拟注销排污登记单位名单
重庆市涪陵区生态环境局
2026年4月1日
附件
拟注销排污登记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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