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的通知》(渝环办〔2024〕163号)、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涪陵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涪陵府办发〔2024〕60号)规定,2025年11月19日,区生态环境局联合区经信委对涪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含重庆涪陵综合保税区)、重庆白涛工业园区(清溪组团、龙桥组团)“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进行了验收,验收结论为优秀。现将2025年涪陵区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成区评估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涪陵区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9日-2025年11月26日
联系电话:023-72899936
通信地址:涪陵区生态环境局519办公室
重庆市涪陵区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涪陵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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