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  门
街  镇
重庆市涪陵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区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77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5-06-27
字 号:

民革界别、区政协提案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治理的建议》(第77号)收悉。经与区发展改革委、区林业局、区交通运输委、区规资局、区住房城乡建委、白涛街道、区经济信息委、白涛新材料科技城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年我区工业增加值846.73亿元,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总量约367万吨,占全市总量约12%;2024年综合利用量约278万吨,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约72%。我区年产10万吨以上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涉及6家企业,其中中化涪陵化工公司年产约150万吨磷石膏、陕渝临港公司年产约53万吨粉煤灰和煤渣及脱硫石膏、大朗冶金公司年产约52万吨硅锰合金渣、华峰化工公司年产约46万吨粉煤灰和煤渣、建峰能通公司年产约25万吨粉煤灰和煤渣及脱硫石膏、涪陵页岩气公司年产约13万吨水基钻屑,上述6家企业共产生287万吨,占全区一般工业固废总量78%。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综合施策,提升固废三化水平

一是严格生态环境准入。强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约束,注重规划环评引领,优化产业结构,严控“产废强度高、综合利用低”的传统行业发展规模。2024年至今,已完成45个项目环评审批,正在开展两个园区的规划环评。二是提升企业清洁生产水平。2024年以来,依法将10家企业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且已督促企业完成,鼓励规上企业自愿开展清洁性生产审核。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固体废物减量化,深化生产过程分析,开展有价固体废物实行降级梯度利用,如石沱镇永顺固废处理公司每年就近利用三峰环保公司产生的炉渣约5万吨进行综合利用,分类提取有价金属(铁、铜、铝等)。三是推动工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累计建成国家级绿色工厂19家、居全市第一,市级绿色工厂32家、居全市第二;推进涪陵高新区建设“无废园区”,促进园区固废循环利用,提升企业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四是抓好一般工业固废利用处置建设和运行。稳定运行华新水泥公司年处理38.6万吨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白涛园区25万方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项目、盛煜能年处理2.4万吨中药渣利用项目,特固建材年利用50万吨粉煤灰、煤渣、脱硫石膏等,御兰泽公司日处理180吨污泥干化项目等。推动拓源环境治理公司在建日处理250吨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大朗冶金在建年利用23万吨硅锰合金渣用于生产高端岩棉制品。区生态环境局、白涛工业园区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龙桥二期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建设的通知》,按月调度项目推进情况,目前已完成施工招标并明确施工方,正在开展开工前期准备工作,预计今年8月开工,建设工期9个月。

(二)突出重点,推进综合治理

一是专班推进磷石膏综合治理。为贯彻落实《磷石膏综合利用行动方案》(工信部联节〔2024〕58号)、《关于印发〈磷石膏综合治理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265号)等相关要求,持续推进磷石膏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有力推进磷石膏综合利用,有效减轻环境承载压力。2025年3月13日,区政府印发《关于成立涪陵区磷石膏综合治理工作专班的通知》(涪陵府办〔2025〕20号);2025年5月9日,我区编制完成《涪陵区磷石膏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25—2027年)》并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汇总形成全市“1+3”方案,明确我区3年行动目标、任务、实施计划和保障措施。今年以来,市区两级相关部门召开磷石膏综合治理专题会议累计10余次。按照“隐患排查-风险定级-综合整治”原则,我局督促中化涪陵公司开展白涛新厂磷石膏暂储场、南岸浦老厂磷石膏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企业已委托市环科院进场实施,已完成现场查勘,收集、整理现有工程设计、建设等相关资料,并制定现场环境监测方案,下一步开展现场采样检测工作,预计2025年8月底完成。

二是全力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支持。2024年推动中化涪陵公司成功申报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体系建设项目,2025—2027年每年可获市经济信息委补贴200万资金。我局全力配合市级部门制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填利用环境保护技术规范》,已纳入2025年生态环境口标准立项需求,正在争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项。2025年2月26日,市生态环境局已组织专家对技术标准草案进行了初审。2025年3月27日,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市生态评估中心组织专家完成《中化涪陵磷石膏无害化处理及综合利用项目》《涪陵区国锦采石场矿坑磷石膏回填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咨询。2025年5月8日,市生态环境局出台《磷石膏用于矿坑(低洼地)回填工作会会议纪要》(2025—49),明确支持将无害化处理后的磷石膏用于废弃矿坑生态修复、低洼地回填等。2025年5月28日,我局组织专家审查通过《中化涪陵磷石膏无害化处理及综合利用项目环境风险评估报告》。2025年6月19日,中化涪陵无害化磷石膏回填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通过市生态评估中心组织的专家审查。2025年6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分管领导现场调研中化涪陵磷石膏,为推动磷石膏回填利用“把脉问诊”,在政策和资金方面予以大力支持。当前已储备中化涪陵磷石膏无害化处理及综合利用项目,已完成可研、安评、职业卫生评价、水文地质勘察、风险评估等,今年下半年将全力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预计支持项目总投资的15%。

三是推进磷石膏多元化利用。2024年在全市率先开展磷石膏作200米矿山道路路基试验,正按照《路用改性磷石膏》(JT/T1551-2025)行标进行应用推广,同时积极探索更多应用场景。今年以来,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部门为企业帮扶指导和大力支持,全力推进磷石膏无害化处理项目前期,加快办理环评和用地手续,力争今年10月开工,建成投用后可将经无害化处理的磷石膏回填用于生产建设。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建材利用资金投入,今年1-5月中化涪陵磷石膏产生68.96万吨,综合利用35.6万吨,综合利用率达51.6%。

(三)严格监管,提升固废管理水平

 一是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组织全区90余家重点企业召开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培训会议,印发《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政策法规汇编》,强化政策法规标准宣传,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拧紧思想之弦,保持敬畏之心,坚决扛起、扛实、扛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以我区产废最大企业中化涪陵为例,2025年5月12日,我局专题研究中化重庆涪陵化工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有关事宜,要求企业扛实环保责任、规范统计数据、规范现场贮存、严格利用处置,同时强化帮扶指导和严格监督执法。

二是强化环境隐患整改落实。印发《关于开展典型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的通知》,对7个渣场严格落实人防、技防、物防三道防线,重点围绕渣坝环境安全、地下水监测井、渗滤液、周边土壤等方面开展隐患排查和监测,建立动态监管台账,整改完成隐患8个。建立年产1000吨以上的一般工业固废的企业清单共36家,督促企业按月及时在“巴渝治废系统”申报月报及出厂记录,推动重点企业一般工业固废全流程信息化监管。针对提及的白涛大旋沱粉煤灰堆场具体问题,区生态环境局、区林业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公安局、白涛街道等相关单位及时开展联动,重点在环保手续、土地性质、污染防治等方面全面核查,分别对改变林地用途、非法占用耕地、扬尘污染等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并责令企业限期整改。下一步将由区林业局牵头督导企业整改,各职能部门将依据职责分工,持续强化对大旋沱堆场的常态化监管,重点防范环境污染和违规占地问题反弹,切实维护周边生态环境和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我局制定《涪陵区2025年生态环境行政检查计划》,优化整合执法检查计划,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园区、各镇街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日常环境监管。今年以来,检查重点风险源46家次,督促企业自查自纠6020家次,整改隐患261个,其中涉及固体废物行政处罚1件、处罚金额10万元。下一步,会同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营造执法高压态势,发现违法一起、查处一起、警示一片、震慑一方,坚决杜绝非法利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违法行为,全方位精准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分子,绝不姑息。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夯实责任体系。进一步压实属地镇街、行业部门、企业主体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以生态环保督察为有力抓手,不断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体系,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二)进一步强化规范管理。切实增强企业固体废物管理政策法规的宣传引导,筑牢企业守法底线意识;加强帮扶指导,督促企业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上落实、落细;严格监督执法,持续开展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筑牢固体废物环境安全风险底线。

(三)强化综合治理。聚焦磷石膏综合治理,大力推进保商格瑞芬等磷石膏招商引资项目尽早落地见效,加快推进中化涪陵2个磷石膏堆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指导中化涪陵公司加快推进磷石膏无害化处理后回填利用,因地制宜开展改性磷石膏在道路交通领域推广应用,确保在2027年底新增磷石膏达到70%以上。

(四)数字赋能治废。依托巴渝治废管理系统,督促36家重点产废企业按时规范申报一般工业固废月报和出厂台账记录,推动数字化全程智能监管。筑牢渣场环境安全,利用105个视频监控实时动态全覆盖监控7个渣场,包括坝体、边坡、拦山堰和截洪沟和雨水沟是否堵塞、渗滤液排放是否达标、防渗膜是否破损等;利用18个位移和浸润在线监测设备监控2个磷石膏堆体,包括堆体是否变形、沉降、位移、渗水等;利用无人机定期对2个磷石膏堆场开展巡检;强化7个渣场共27口地下水监测井、渗滤液、周边土壤、无组织排放等监控监测,确保达标排放。

此答复函已经邱国光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24日   


分享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