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宗茂、吴陵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实验中学西校门外“农村黑恶臭水”治理的提案》(第129号提案)收悉,经与区卫生健康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委、马鞍街道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现场核实,实验中学西门围墙外区域位于马鞍街道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附近一户村民在这里违规搭建了临时工棚,并私自开挖形成两口水塘,在此从事鸡、鸭、鹅、猪、狗等畜禽养殖,采用散养方式,畜禽粪便随意排放,未得到有效处理,雨水冲刷后粪污进入水塘影响水体质量,畜禽产生的臭味和噪声确实对实验中学师生休息、校园环境卫生及安全造成影响。
二、办理情况
为维护好城区人居卫生健康环境,我局会同区卫健委、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委、马鞍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积极谋划整治方案。一是现场核查主要问题。周边居民在拆迁空地违规搭建棚舍、违规散养家禽,畜禽粪便及生活杂物直排污染,产生异味对周边环境卫生健康产生较大影响。二是明确责任主体。由马鞍街道对养殖户进行约谈,指出其行为违反《水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告知违法排污事实,并依法提出整改要求及完成时限。三是积极完成整改。劝导村民将散养的鸡、鸭、鹅、猪等畜禽迁离该区域,有效消除噪声和异味扰民问题。该畜禽养殖的临时工棚属于违法建设,已于5月上旬对畜禽养殖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并对两口水塘进行填埋处置,有效消除水体滋生细菌,产生蚊虫等传播源,现已全部完成整改。
三、下一步计划
一是加强宣传推广。结合爱国卫生月、世界卫生日等节点,组织社区干部、学校教职工、群众开展周边环境清洁志愿行动;常态化更新健康教育宣传栏及宣传标语,普及健康环保知识,引导群众养成文明绿色、卫生规范的生活习惯。
二是强化病媒生物防制。组建专业防制队伍,对校园周边区域开展蚊蝇、鼠类等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定期实施统一消杀,有效降低传染病传播风险,保障师生及周边群众健康安全。
三是进行常态化监管。以此次提案办理为契机举一反三,联合相关部门、属地街道加强校园及周边、拆迁空地等重点区域巡查管控,严防违规搭建、违规养殖反弹,巩固整治成效。
此答复函已经邱国光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生态环境局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