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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解除2025年第四次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响应)的通知
日期:2025-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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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市生态环境局、重庆气象局联合会商,自12月12日起,北方冷空气影响我市,风速条件较好,大部区域伴降水天气,空气质量污染形势有所改善,满足解除预警的相关规定。按照《重庆市涪陵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满足解除预警条件。区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自2025年12月13日9:00起,解除我区2025年第四次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响应)。请各单位继续按照11月27日下发的《关于启动2025年第11次污染天气预警应对工作的通知》中的措施建议内容,按照强化管控措施清单计划安排,有效应对PM₂.₅、PM₁₀浓度累积升高。


 重庆市涪陵区空气重污染天气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重庆市涪陵区生态环境局代章)

2025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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