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高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市生态环境局、重庆气象局联合会商,1月19日起,我市受冷空气及降水共同影响,气象扩散条件显著好转,预计空气质量回归优良水平,满足解除预警的相关规定。根据重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的建议函》要求,区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自2026年1月19日18:00起,解除我区2026年第一次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1月8日0时启动的黄色预警(Ⅲ级响应)一并解除。
重庆市涪陵区空气重污染天气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重庆市涪陵区生态环境局代章)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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