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有关商贸流通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推进商贸流通业发展,组织实施重要商品市场调控和流通管理,负责商贸流通业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商贸流通业的对外经济合作,承担商贸流通业监督管理,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负责大型展会统筹协调工作,承担组织实施重要商品应急储备职责,承担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相关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涪陵区商务委员会是负责全区商贸流通服务业管理的政府工作部门,重庆市涪陵区商务委员会(本级)是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开放平台科、组织人事教育科、市场运行监测科、商贸流通业发展科、服务业发展科、商务经济合作科、外经外贸科、特行特商管理科、安全稳定应急科、离退休人员管理科等11个科室。下属重庆市涪陵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参公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科、执法一科、执法二科(2024年10月该单位整体并入重庆市涪陵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所属的重庆市涪陵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不再保留重庆市涪陵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涪陵区集体商业管理中心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4191.02万元,支出总计4191.02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851.03万元,下降40.5%,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69.76万元,用于城乡社区支出,而今年无此项,形成收入支出大幅下降。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4189.3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852.72万元,下降40.5%,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69.76万元,用于城乡社区支出,而今年无此项,形成收入大幅下降。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89.33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69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4191.0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849.34万元,下降40.5%,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69.76万元,用于城乡社区支出,而今年无此项,形成支出大幅下降。其中:基本支出2059.55万元,占49.14%;项目支出2131.47万元,占50.86%;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69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有重庆市涪陵区集体商业管理中心项目支出结余结转形成。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191.02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851.03万元,下降40.5%。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69.76万元,用于城乡社区支出,而今年无此项,形成收入支出大幅下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89.3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17.03万元,增长5.5%。主要原因是为提升我区商务保障能力和激活商业活力使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拨款增加509.50万元和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减少300万元,共同形成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25.11万元,增长207.1%。主要原因是一是为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我区优质商业品牌建设等,本年追加财政预算拨款2019.04万元;二是本年追加离退休健康休养费627.33万元;三是本年追加抚恤金184.15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69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91.0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20.41万元,增长5.6%。主要原因是为提升我区商务保障能力和激活商业活力使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拨款增加509.50万元和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减少300万元,共同形成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26.80万元,增长207.2%。主要原因是一是为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我区优质商业品牌建设等,本年追加财政预算拨款2019.04万元;二是本年追加离退休健康休养费627.33万元;三是本年追加抚恤金184.15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69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有重庆市涪陵区集体商业管理中心项目支出结余结转形成。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50.81万元,占34.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1.92万元,增长45.2%,主要原因是追加促进我区商务服务业发展资金289.95万元,追加抚恤金184.15万元和中途机构调整等共同形成。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28.40万元,占19.7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8.93万元,增长388.8%,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追加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627.33万元及其他离退休人员费用追加形成。
(3)卫生健康支出110.05万元,占2.6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3万元,下降2.3%,主要原因是中途机构调整和人员结构性变动形成的支出微减。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729.09万元,占41.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29.0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为提振商贸服务行业发展和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服务业做大做强”奖励,促进我区优质商业品牌建设等而追加的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72.67万元,占1.7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52万元,下降12.7%,主要原因是中途机构调整和人员结构性变动形成的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59.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73.6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95.75万元,下降9.5%,主要原因是抚恤金比上年下降118.21万元和中途机构调整及人员正常变动等共同形成。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保缴费、抚恤金和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85.8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4.10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是中途机构调整及人员变动和物价变动共同影响形成。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业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3069.76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本年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3069.76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7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4万元,下降9.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本年实际发生的公务接待费用低于年初预算数据,形成我单位“三公”经费较预算出现了9.5%的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37万元,下降38.5%,主要原因是上年有因公出国(境)费7.2万元,而今年无此项,形成总的“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20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有因公出国(境)费用7.2万元,用于重庆市贸促会组织的赴韩国、日本国际食品展并开展商务对接活动,而今年无此项,形成下降100%。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9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区内区外因公出行、各项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务车使用规定,规范使用部门流程,使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未超过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1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相关规定,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出现小幅增长。
公务接待费5.7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商务委(局)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商务发展战略、规划等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3万元,下降17.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规范接待流程和报销流程,使本年实际发生的公务接待费用低于年初预算数据。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9万元,下降4.8%,主要原因是本年接待批次和人次均较上年出现一定下降形成费用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90批次57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1.29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5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6.6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7.02万元,下降51.3%,主要原因是参加和举办各项业务会议大幅减少形成。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4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8.74万元,下降92.9%,主要原因是举办的各种就业、技能等培训大幅减少形成。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4.8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业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05万元,下降2.7%,主要原因是机构中途调整及人员变动和市场物价等变动形成。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纸张。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部门整体和2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0项,涉及资金2129.78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1.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表10-1)
2.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汇总表(见附件表10-2)
3.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表10-3)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本部门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目前还在征求意见,未出正式报告。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2888034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商务委员会2024年决算公开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