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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696596104B/2021-00023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商务委
  • 成文日期
  • 2021-04-28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商务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商务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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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涪陵区商务委员会是根据涪陵委办发【2019】37号文件,于2019年由重庆市涪陵区商务局更名为重庆市涪陵区商务委员会而设立的,内部设置办公室、综合科等11个科室。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商贸流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我区商务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商贸流通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大型展会统筹协调工作,承担组织实施重要商品应急储备职责。

   (二)单位构成。区商务委员会是涪陵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管理单位有直属副处级参公事业单位涪陵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直属事业单位涪陵区集体商业管理中心两个。机关内设办公室、综合科、组织人事教育科、市场运行监测科、商贸流通业发展科、服务业发展科、商务经济合作科、外经外贸科、特行特商管理科、安全稳定应急科、离退休人员管理科等11个行政科室,中层干部12人。本单位2020年12月现有编制人数50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行政工勤编制6人、参公事业编制12人。实有在职职工49人,其中:行政36人、行政工勤6人、参公事业7人。另有离休5人、退休240人、临聘和借用人员7人、遗属12人。公务用车编制4辆,纳入政府集中维修公务车辆4辆。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286.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86.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0.54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20.5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286.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5.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0.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38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0.5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9.4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1.07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86.9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286.96万元,比2020年减少20.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6.03万元,比2020年减少9.4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增资及减人减资,商品和服务支出(限额部分)压缩2%预算,今年减少离休一人,相应基本支出出现减少,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00.93万元,比2020年减少11.07万元,主要原因是职责调整减少了粮食储备利息补贴85万元,增加了物管费用53.93万元、招商引资工作经费20万元,增减相抵后项目支出总额比上年减少了11.07万元。

重庆市涪陵区商务委员会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8万元,与2020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0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0万元,与2020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与2020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65.93万元,比上年增加0.38万元,与上年大致相等。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0.9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黄启伟      联系方式:023-72888034


附件: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套表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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