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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471P/2025-00012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统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5-10-24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统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统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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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涪陵区统计局的主要职责是包括组织领导、管理协调和监督核算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性;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制度、统计标准;依法管理地方统计调查项目。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地方性统计工作规则并监督实施,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依法对部门统计数据进行审核、评估;依法对涉外调查事务、民间统计进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大型普查;组织实施有关专项调查和社情民意调查;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地区生产总值。组织实施全区一、二、三产业专业统计;开展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监测;建立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开展统计分析、预警预测和统计监督;加强统计宣传工作;建立健全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监测评价体系。加强全区统计信息工程自动化建设;加强和管理全区统计网络平台建设。加强全区统计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区统计科学研究和统计工作合作交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涪陵区统计局属于全额拨款的部门,包含重庆市涪陵区统计局(本级)、重庆市涪陵区社会经济调查队和重庆市涪陵区普查中心3个单位。机关行政编制数18人,参公事业编制数14人。实有在职人数27人:其中行政人员17人,参公人员10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1122.73万元,支出总计1122.7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万元,下降0.0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1122.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万元,下降0.0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2.73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1112.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93万元,下降0.9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其中:基本支出711.70万元,占63.99%;项目支出400.49万元,占36.01%。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0.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补缴的社保费由单位垫付,此笔金额于2024年才从在职人员工资处代扣回单位账户,因此2024年有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22.73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0.4万元,下降0.0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22.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万元,下降0.0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7.71万元,增长7.44%,主要原因是调剂退休健康休养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2.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93万元,下降0.9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17万元,增长6.43%,主要原因是调剂退休健康休养费导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补缴的社保费由单位垫付,此笔金额于2024年才从在职人员工资处代扣回单位账户,因此2024年有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7.89万元,占79.8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9万元,增长0.4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6.10万元,占13.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63万元,增长93.59%,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补缴职工社会保障费。

   (3)卫生健康支出40.97万元,占3.6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4)住房保障支出37.23万元,占3.3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13万元,主要原因是规范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1.7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11.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34万元,降低5.3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100.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58万元,增长22.81%,主要原因是开展第五次经济普查,各项费用较上年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5万元,下降3.61%,主要原因是未开展公务接待,无公务接待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较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未购进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本部门2024年度未购进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等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较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较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落实公务车使用规定,坚持轻车简从。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未开展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1.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5万元,增长57.28%,主要原因是2024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以及为年报报表进行了多场次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4万元,增长1092.31%,主要原因是2024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以及为年报报表进行了多次统计业务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0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其他交通费用21.60万元、办公费18.1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50万元、劳务费6.45万元、邮电费4.8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58万元,增长22.81%,主要原因是开展第五次经济普查使其他交通费用、劳务费及办公费用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品。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部门整体和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

1.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表10-1)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汇总表(见附件表10-2)

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表10-3)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部门开展绩效评价。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敬莹,联系电话:023-72288709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统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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