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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0333/2020-14154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统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0-02-04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统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统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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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涪陵区统计局的主要职责是包括组织领导、管理协调和监督核算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性;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制度、统计标准;依法管理地方统计调查项目。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地方性统计工作规则并监督实施,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依法对部门统计数据进行审核、评估;依法对涉外调查事务、民间统计进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大型普查;组织实施有关专项调查和社情民意调查;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地区生产总值。组织实施全区一、二、三产业专业统计;开展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监测;建立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开展统计分析、预警预测和统计监督;加强统计宣传工作;建立健全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监测评价体系。加强全区统计信息工程自动化建设;加强和管理全区统计网络平台建设。加强全区统计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区统计科学研究和统计工作合作交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2020年涪陵区统计局开展正常工作的同时主要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二)单位构成。重庆市涪陵区统计局属于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设立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综合核算科、工业能源科、固定资产投资科、贸易服务业科、法制科。下属2个参公事业单位,重庆市涪陵区社会经济调查队和重庆市涪陵区普查中心。机关行政编制数20人,工勤编制1人。参公事业编制数12人。实有在职人数28人:其中行政人员20人,工勤在职1人,参公人员7人。临时工1人。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581.66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581.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 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22.13 万元,主要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接近尾声经费拨款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581.66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 470.21万元,教育 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 53.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31.11万元,住房保障 26.78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22.13 万元,主要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接近尾声,经费支出减少。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581.66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581.66  万元,比2019年减少122.1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532.87 万元,比2019年减少50.92 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经费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48.79  万元,比2019年减少71.21  万元,主要原因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接近尾声,经费支出减少。主要用于保障项目正常开展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本单位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15 万元,比2019年减少1.6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2019年减少0 万元;公务接待费5 万元,比2019年减少3.6 万元,主要原因是区统计局严格控制接待外出用餐,以区政府食堂为主要接待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 万元,比2019年增加2 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区统计局将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同时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脱贫攻坚关键节点,区统计局会加大对南沱对口帮扶对象的扶贫力度;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比2019年减少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140.45  万元,比上年减少 12.54 万元,主要原因为区统计局因人员调离、退休等原因在职人数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2020年无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48.79  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2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一)联系人姓名:邓维维

   (二)联系人电话:023-72288705


附件:区统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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