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重庆市涪陵区统计局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7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23〕2号)和《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涪陵府发〔2023〕8号)要求,我区进行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统一组织协调下,经过全区各级普查机构、各级各部门和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区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重庆市涪陵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方案设计、单位清查、普查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23年4月,区政府成立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担任组长的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38个区级部门为成员单位。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全区27个乡镇(街道)均成立普查机构,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实施,确保人员、措施、经费“三到位”。各相关部门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为普查工作提供了全方位保障,有力确保了涪陵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推进和高质量完成。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区1300余名基层普查人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对我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完成普查登记,根据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别,相应采集其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有关数据。通过这次普查,全面调查了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了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了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了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撑。
三、科学规范实施
按照“坚持质量标准、坚持统分结合、坚持手段创新、坚持协作共享、坚持依法普查”的基本原则,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经普办)深入总结以往普查经验,进一步优化方式方法,突出统筹、改革与创新,切实提高普查工作科学性、规范性。在前期准备上,认真组织人员参加市级综合试点,积累实战经验,制定了普查实施方案、清查方案、“两员”培训方案、督导工作方案和宣传方案等,为普查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制度性保障。在方法运用上,采用先单位清查后普查登记方式,通过对我区行政区域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清查,确保普查对象类型界定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在单位清查基础上,对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对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有关部门对本行业领域的普查对象进行调查。在技术手段上,采用全国统一、集成高效、安全可靠的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平台,使用手持移动终端小程序采集基层普查数据,支持普查对象网络自主填报,推进投入产出调查电子统计台账应用,提高普查人员管理与培训信息化水平。全区积极创新应用电话回访调查、大数据辅助等方式提高普查工作质效。通过这次普查,整合优化了统计调查项目,改进了统计制度方法,加强了重点领域统计监测,进一步夯实了统计基础,深化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向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统计工作目标迈出坚实步伐。
四、确保数据质量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区经普办印发《关于成立经济普查工作督导组的通知》对全区经济普查工作进行全流程督导,压紧压实普查数据质量责任。全区各级普查机构认真执行普查方案,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岗位责任制和问题追溯机制,选优配强普查队伍,多措并举开展培训指导,组织基层普查人员严格按照普查流程、质量标准进行数据采集与审核,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加强对普查数据的质量监测分析,坚持边普查、边审核、边检查,逐级做好数据审核验收,全面开展数据检查。为检验普查工作成效和普查数据质量,2024年6月,全区开展数据质量检查工作,抽选荔枝街道、马鞍街道、江东街道、南沱镇4个普查小区进行登记规范性和主要指标核查。抽查工作采用随机抽样方法,以独立调查的方式进行,从社会招募义务监督员全程现场监督,确保抽查结果客观公正。事后质量抽查结果表明,普查数据填报综合差错率低于5‰,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总体来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设计和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8201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5.0%,从业人员370418人,下降14.0%;个体经营户84145个,从业人员20118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