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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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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重庆市涪陵区统计局严格贯彻国务院和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决策部署,严格对照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认真落实《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及公布工作的通知》(涪陵府办发〔2022〕2号)要求,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提升公开质量为主线,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平、公正、合法、便民的原则,在统计信息发布、政务服务能力、统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开平台建设等方面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以公开提效能、优服务、转作风,促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主动向社会公开财政预算、统计行政执法信息、统计法律规范、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数据;按时发布《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等年度资料(2021年3月中旬发布统计公报,2021年9月上旬出版《涪陵区统计年鉴》);及时更新并公开局领导姓名、照片、简历、分工分管信息。2021年公示行政处罚信息0条;公开上年度部门决算、本年度部门预算信息2条;公开公务员招录信息1条,录取4人。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认真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理顺办理机制,制定办理流程,严格审查审批,做到接收、登记、回执、审查、办理、呈批、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的严谨、规范;切实提高服务意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微信等沟通联系方式,及时作出补正,指导填写申请,耐心细致反馈,最大限度满足社会公众对统计领域政府信息的需求。2021年,区统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无产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持续完善工作机制。成立局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建立由局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始终保证政务公开工作一直抓、抓落实。二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保密审查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准确无误。三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修订发布《重庆市涪陵区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2021年版本)》,及时优化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等信息,为社会公众更及时、更高效申请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四)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的运维管理,根据栏目设置规范发布信息。二是加强政府公开信箱的回复办理,及时回应群众关注和期盼。三是围绕法制政府建设以权责清单为依托,对照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统计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4项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在“权责清单”栏目、“渝快办”中公开。

   (五)监督保障

一是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有关政务公开工作,全年共研究2次。二是持续完善工作机制。成立局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建立由局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始终保证政务公开工作一直抓、抓落实。三是大力提高工作能力。深入学习政务公开有关文件精神,全面掌握国家、市等有关政务公开制度规定,注重在工作实践中提高能力;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及时、主动在实际工作中运用学习成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全年未收到社会公众的投诉、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情况

   (一)2021年存在的问题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工作人员能力素质与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新形势新要求还不相适应,还需要在加强学习研究、提升工作标准上下功夫;二是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还需要在加强协同沟通、规范工作程序上下功夫;三是政府信息公开还不够主动,还需要在强化服务意识、增进参与互动上下功夫。

   (二)2022年改进工作措施

一是加大人员培训力度。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培训,定期组织开展学习研究,切实掌握有关标准要求,夯实公开工作能力。二是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着眼统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梳理任务内容,明晰部门职责分工,于实践中逐步形成一套更加完善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政务公开工作扛得起、拎得清,推进政府信息准确、高效公开。三是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做好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准备,以评促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评估标准,及时补齐“短板”“弱项”,推进政府信息规范化、高质量公开;持续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贴近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众关切的重点热点问题,深入开展分析解读,有效引导预期,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职能作用;扎实开展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规范工作流程,严格审核把关,推进政府信息依法、有序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本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涪陵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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