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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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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统计局的领导下,认真落实国家和市、区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围绕全区统计中心任务,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为更好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提供统计数据支撑。

   (一)大力推进主动公开。突出抓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发布,提升发布质效,强化数据解读,不断满足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统计信息需求。2023年,通过网站发布统计数据解读信息3条,工作动态信息29条,行政处罚公示信息8条,预决算信息2条,同时公示了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66条,通过新媒体涪陵统计微博转发微博500余条。

   (二)认真抓好依申请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加强网络申请办理,认真做好沟通反馈,切实提高服务水平。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的有关规定,对9件信息公开申请全部进行了答复。均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巩固深化信息管理。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依托市司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子库,优化文件展示、获取方式。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照《重庆市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3年),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结构。制定政务信息公开和对外宣传发布有关制度办法,进一步强化“三审三校”和风险评估监测。

   (四)着力加强平台建设。积极配合区政府网站平台优化建设,对统计信息、统计调查制度等栏目进行优化调整,按要求新增设了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栏目,进一步加强了信息公开力度。

   (五)不断强化监督保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科室年度考核办法。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重点工作任务等内容开展学习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公众对数据的关注度和需求度日益增加,信息公开工作与公众需求之间存在差距。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工作水平仍有待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有效运用各类宣传资源,进一步打造覆盖更加全面、回应更加及时的政务公开平台,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同时,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通过培训、学习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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