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责职能:本单位主要从事对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做好组织接待参观服务工作,维护和环境卫生,向社会宣传介绍烈士事迹,弘扬烈士精神,有效发挥市级国防教育“基点”作用。
(二)单位构成:涪陵区烈士陵园是区民政局下属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事业编制6人,在职6人,其中管理人员5人,工勤人员1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06.74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出 106.74 万元,比2018年增加16.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96.74 万元,比2018年增加 16.88 万元,主要原因是商品服务支出人平公用经费上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10 万元,与2018年一样无增减,主要用于烈士陵园日常的维修。
区烈士陵园2019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 0.4 万元,比2018年增加0.1 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公务接待费0.4万元,比2018年增加 0.1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接待烈士遗属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万元,无重点专项项目。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本单位无公务用车,2019年本单位无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其他收入:本单位无其他收入。
(三)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和公用经费商品服务支出 (办公费、水费、电费、等)。
(四)项目支出:常年性项目支出维修费用于弥补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五)“三公”经费:本单位公务接待费用于接待烈属食宿补助,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六、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姓名:王元娥 电话:13896698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