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本单位主要从事对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做好祭扫烈士和开展教育活动工作,维护环境卫生,向社会宣传介绍烈士事迹,弘扬烈士精神,有效发挥市级国防教育基地作用。
(二)单位构成:烈士陵园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单位,属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事业编制6人,其中管理人员5人,工勤人员1人。
本单位不属于本轮机构改革的涉改单位,只是主管部门重庆市涪陵区民政局变更为重庆市涪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其他不涉及改革。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 105.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05.61万元,2019年预算数106.74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13 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缴费比例减少,项目经费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 105.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 105.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95.33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5.27万元,住房保障5.01 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1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0.13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05.61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05.61万元,比2019年减少1.1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96.61 万元,比2019年减少0.13 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比例减少,项目支出9万元,比2019年减少1万元。项目支出用于烈士事迹陈列馆布展和日常维护维修。
本单位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 0.3 万元,比2019年减少0.1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0.3万元,比2019年减少0.1 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公务接待主要要接待全国各地烈士烈属前来本单位祭扫英烈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2020年无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万元,无重点专项项目。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本单位无公务用车,2020年无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王元娥
联系方式:13896698738
附件:区烈士陵园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