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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MB1691552Y/2022-00001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2-02-11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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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区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单位,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退役军人事务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领导。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军队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工作,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帮扶援助等,组织开展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以及纪念活动等职责.

   (二)部门构成

重庆市涪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庆市涪陵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重庆市涪陵区光荣院;重庆市涪陵区烈士陵园管理所;重庆市涪陵区优抚医院;重庆市涪陵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重庆市涪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编制13名,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现有在职人员14人。

重庆市涪陵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直属的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参公事业编制5人,现有在职人员5人,退休人员4人。

重庆市涪陵区光荣院,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7人,现有在职人员5人,退休人员2人。

重庆市涪陵区烈士陵园管理所,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6人。现有在职人员6人。

重庆市涪陵区优抚医院,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4人,现有在职人员14名,退休人员19人。

重庆市涪陵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0名,现有在职人员8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年初预算数 14868.56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4868.56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事业收入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 8077.84 万元,主要是补助资金提前下达,财政拨款增加 8077.84 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年初预算数 14868.56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教育支出 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421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601.39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50.8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 8077.84 万元,主要是补助资金提前下达,基本支出增加 70.46 万元,项目支出增加 8007.38 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4868.56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4868.56 万元,比2021年增加 8077.8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973.73 万元,比2021年增加70.4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基本工资、社保缴费、公积金缴纳,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139894.83 万元,比2021年增加 8007.38 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提前下达,新增项目等,主要用于优抚生活、伤残抚恤、拥军优属、退役安置、优抚医疗、烈士褒扬奖励等重点工作。重庆市涪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12.9万元,比2021年增加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2.9万元,比2021年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是按实际计划,费用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比2021年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按实际计划,费用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 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94.77万元(其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用经费73.81万元,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20.96万元),比上年减少10.64 万元,主要原因为本级机关中事业单位独立预算以及公用经费开支缩减等。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3984.8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董鑫

联系方式:023-81815852


附件:2022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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