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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412L/2023-00087
  • 主题分类
  • 文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文化旅游委
  • 成文日期
  • 2023-11-15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公布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文旅发〔2023〕85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公布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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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文服中心,区非遗研究保护中心,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及《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按照《关于开展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的通知》(涪文旅发〔2022〕72号)要求,经各乡镇街道(单位)申报、专家组评审论证、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了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36人),现予以公布。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代表性人物。各乡镇(街道)文服中心,区非遗研究保护中心,各有关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渝文旅发〔2023〕182号)精神,鼓励和支持传承人开展传承传播活动,加强传承梯队建设,拓宽人才培养渠道,不断壮大传承队伍。被命名的代表性传承人应珍惜荣誉,不断提升技能艺能,更加积极主动地履行传承义务和责任,努力培养后继人才,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36人)



重庆市涪陵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3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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