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以下简称“四普”)工作安排,我区在前期普查基础上,组织开展了补充调查。经重庆市四普领导小组办公室专家组审定,本次补充调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63处,其中古遗址1处、古墓葬28处、古建筑14处、石窟寺及石刻10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0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四普相关工作要求,现对新发现文物进行公布。
请相关镇街、区文物管理所等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不断提升我区文物保护管理与利用水平。
特此通知。
附件:涪陵区补充调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单
重庆市涪陵区文物局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