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涪陵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文化旅游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涪陵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设有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组织人事教育科、财务(审计)科、资源规划科、宣传科、公共文化服务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科)、群众体育科、竞赛训练科、市场管理科、广播电视科、文物科、产业发展科、旅游发展科14个科室。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4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重庆市涪陵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本级)、重庆市涪陵区文化馆、重庆市涪陵区博物馆、重庆市涪陵区图书馆、重庆市涪陵区乌江画院、重庆市涪陵区体育运动学校、重庆市涪陵区体育馆管理中心、重庆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涪陵区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2370.64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675.97万元,增长5.8%,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费用增加。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12152.1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640.28万元,增长5.6%,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费用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51.06万元,占97.5%;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其他收入301.12万元,占2.5%。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18.47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12223.0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746.81万元,增长6.5%,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5456.12万元,占44.6%;项目支出6766.89万元,占55.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47.6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70.84万元,下降32.4%,主要原因是使用部分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1933.8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44.27万元,增长4.8%。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863.5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027.27万元,下降9.4%。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费用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68.37万元,增长23.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部分人员和项目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2.82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34.7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908.76万元,下降8.4%。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费用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39.57万元,增长24.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部分人员和项目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6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71.20万元,下降86.0%,主要原因是使用部分上年度结转和结余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926.62万元,占7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63.47万元,增长12.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部分人员和项目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2.78万元,占1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71.25万元,增长237.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退休人员健康疗养费和死亡抚恤金。
(3)卫生健康支出262.26万元,占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9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4)住房保障支出223.10万元,占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6万元,增长0.8%,主要原因是调整公积金缴费基数。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56.12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4917.4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62.89万元,增长5.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社保基数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538.6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72.55万元,下降11.9%,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会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987.5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524.24万元,增长329.0%,主要原因是体彩公益金项目支出增加。本年支出1987.5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524.24万元,增长329.0%,主要原因是体彩公益金项目支出增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3.1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71万元,下降25.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17万元,下降18.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务车购置费。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84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下乡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1万元,下降11.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厉行节约,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1万元,下降11.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厉行节约,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
公务接待费9.2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区县对口单位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接受上级业务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90万元,下降38.8%,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36万元,下降26.6%,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9辆;国内公务接待82批次97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5.48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5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3.31万元,下降76.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召开工作会议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8.7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0.10万元,增长0.5%,主要原因是相关培训次数和人员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0.8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会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60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9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32.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21.7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32.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5.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28.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5.5%。主要用于采购服务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部门整体和6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
1.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汇总表(详见附件)
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022年-2024年彩票公益金区县分成资金、2023年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目前尚未反馈正式报告,区财政局将适时对重点绩效评价结果进行集中公开。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金津,联系电话:023-72875528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2024年度决算公开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