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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412L/2025-00105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文化旅游委
  • 成文日期
  • 2025-10-24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江北旅游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决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江北旅游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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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安排。

2.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旅游区党的建设。

3.根据区委、区政府授权,统筹推进武陵山、北山片区重点旅游资源的规划、保护、开发利用。

4.组织实施区域内重点旅游资源的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及旅游区投资开发建设年度计划;负责区域内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标准化建设、招商引资、宣传推广、招才引智、企业培育与服务等工作。

5.统筹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旅游文化建设、历史文化挖掘打造、文创产品开发及相关统计、运行监测分析等工作。

6.负责区域内应急管理和卫生健康相关工作。

7.统筹推进区现代农业产业园规划、建设、管理等相关工作,合力打造涪陵国家级对外开放平台。

8.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涪陵区江北旅游区管理委员会(本级)内设三个科室:综合管理部、产业园工作部、旅游发展部。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涪陵区江北旅游区管理委员会(本级)、重庆市涪陵区江北旅游区规划建设环保中心、重庆市涪陵区江北旅游区旅游服务中心(重庆市涪陵区江北旅游区招商服务中心)、重庆市涪陵区武陵山旅游度假区服务中心。

根据《关于原江北旅游区机构编制划转的通知》(涪委编委〔2024〕65号),撤销重庆市涪陵区江北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原江北旅游区管委会相关职责划转至区文化旅游委。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52.31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474.09万元,下降85.4%,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已于20244月撤销。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252.31万元,2023年度相比,减少1474.09万元,下降85.4%,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已于20244月撤销。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2.31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252.31万元,2023年度相比,减少1474.09万元,下降85.4%,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已于20244月撤销。其中:基本支出193.58万元,占76.7%;项目支出58.73万元,占23.3%;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52.3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474.09万元,下降85.4%。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已于2024年4月撤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2.31万元,2023年度相比,减少487.59万元,下降65.9%。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已于20244月撤销。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3.84万元,下降57.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已于20244月撤销。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2.31万元,2023年度相比,减少487.59万元,下降65.9%。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已于20244月撤销。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3.84万元,下降57.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已于20244月撤销。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本部门无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12.82万元,占84.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4.07万元,下降55.4%,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已于20244月撤销。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0万元,占7.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08万元,下降65.6%,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已于20244月撤销。

3)卫生健康支出11.24万元,占4.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39万元,下降57.8%,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已于20244月撤销。

4住房保障支出9.85万元,占3.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31万元,下降66.2%,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已于20244月撤销。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3.58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180.07万元,2023年度相比,减少219.61万元,下降55.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已于20244月撤销。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3.51万元,2023年度相比,减少42.31万元,下降75.8%,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已于20244月撤销。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交通补贴、车辆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8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12万元,下降90.2%,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已于20244月撤销。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42万元,下降95.4%,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已于20244月撤销。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本部门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未安排公务车购置费。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未安排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1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安全工作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85万元,下降97.5%,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已于2024年4月撤销。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31万元,下降98.9%,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已于2024年4月撤销。

公务接待费0.7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招商引资客商洽谈项目、接待其他省市区县旅游部门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旅游工作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8万元,下降76.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已于2024年4月撤销。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11万元,下降87.7%,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已于2024年4月撤销。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8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9.3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2023年度相比,减少1.45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度未产生会议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2023年度相比,减少1.06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度未产生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交通补贴、车辆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4.92万元,下降72.7%,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已于2024年4月撤销。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部门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部门整体和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

1.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汇总表(详见附件)

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部门开展绩效评价。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金津,联系电话:023-72875528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江北旅游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决算公开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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