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  门
街  镇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412L/2022-00013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文化旅游委
  • 成文日期
  • 2022-02-16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博物馆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博物馆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
字 号: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单位现行的职能职责:收藏展览文物、弘扬民族文化,陈列展出文物资料及自然标本;负责我区范围内的地下文物保护管理,田野考古调查、勘探、考古发掘、研究室内文物的整理、修复、保存;负责我区范围内的地面文物保护管理及实施维修,负责文物征集、鉴定、登编、复制;宣传《文物保护法》及相关法规,打击文物犯罪活动;负责三峡淹没区的文物迁建保护工作;负责白鹤梁题刻保护管理。单位是以大众服务对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

(二)单位构成。区博物馆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一级预算单位,下设博物馆办公室、文物工作队、陈列保管部、群工部和保卫科五个部门。单位核定编制23人,其中工勤人员编制2人。年末实有在职职工20人,退休6人,单位共计26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556.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56.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49.4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49.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556.56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73.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42 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49.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46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6.5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6.56万元,比2021年增加14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0.42万元,比2021年增加3.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主要用于保障人员社保、公积金缴纳,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86.14万元,比2021年增加14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22年涪陵博物馆免费开放补助,主要用于免费开放、文物保护等重点工作。 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2021年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未安排相关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8万元,与2021年保持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与2021年保持一致,主要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6万元,与2021年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与2021年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轻车简行;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车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86.1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李振文,联系方式:023-72870601

附件: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附表

分享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