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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412L/2022-00018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文化旅游委
  • 成文日期
  • 2022-02-16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体育馆管理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体育馆管理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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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一是负责体育馆及附属广场、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二是丰富群众体育事业,举办各类体育比赛、文艺演出和其他活动;三是利用体育馆资源开发体育相关产业,开展各种体育项目培训和经营服务活动,满足市民健身需求;四是为进入体育馆内的各类活动提供优质服务和安全保障。

(二)单位构成。重庆市涪陵区体育馆管理中心,是隶属于重庆市涪陵区文化旅游发展委员会的独立核算的法人事业单位,是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实行财政的“收支两条线”制度。内设二科一室(场地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办公室)。单位人员编制为9人,实有在职职工8人,退休职工5人,聘用职工10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387.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7.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71.44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218.14万元,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减少146.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387.33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57.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4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1.4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5.4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66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7.3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7.33万元,比2021年增加218.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1.33万元,比2021年增加152.1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单位收入按要求全部缴存财政专户,集中一定比例后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形式拨回,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社保、公积金缴纳,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6万元,比2021年增加6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涪陵体育馆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提前下达,主要用于体育馆免费低收费开放重点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体育馆管理中心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比2021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拨款。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1年减少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龙之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1年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厉行节约,减少接待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属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刘怡,联系方式:023-85663336


附件: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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