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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412L/2024-00023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文化旅游委
  • 成文日期
  • 2024-03-05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文化馆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文化馆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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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单位现行的职能职责:组织指导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开展公益性文艺服务和社会艺术教育; 指导基层文化人员、文艺骨干和社会文艺团队;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创作推广文化艺术产品;组织文化理论研究;保护和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文化交流活动;开展其他文艺服务和社会艺术教育工作;完成区文旅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涪陵区财政二级预算单位,隶属于涪陵区文旅委,无下级预算单位。内含12个机构,包括:办公室、后勤部、工会、财务部、免开部、调研部、创作辅导部、非遗部、人事部、退管部、数字信息部、公共文化物联网志愿者服务站。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876.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76.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64.2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减少164.2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876.33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83.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2.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34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64.2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21.36万元,项目支出减少42.87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76.3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6.33万元,比2023年减少164.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5.03万元,比2023年减少121.36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退休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编人员工资福利、社保、公积金缴纳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1.3万元,比2023年减少42.87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央“免费开放场馆运行”项目未进行预算编制,主要用于地方免费开放项目、保障民生等重点工作。重庆市涪陵区文化馆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2023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没有新增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79万元,与2023年相比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这两年未安排此项费用;公务接待费1.79万元,与2023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3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未配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这两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上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王萍    

联系方式:023-72210682


附件:2024年重庆市涪陵区文化馆单位预算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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