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区文化旅游委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委依法治区委及区司法局的指导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紧扣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持续强化行业监管与服务,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以高水平法治保障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法治社会、法治文化一体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纵深推进学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1.推动学习宣传贯彻抓实走深。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我委全系统党员干部培训内容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内容,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常态化”,在干部职工大会、年轻干部座谈会等会议上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解读学习,全年共计7次。
2.大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结合文旅领域特点,制定本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明确学习重点(如《党章》《纪律处分条例》《文物保护法》《旅游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
3.统筹推进普法工作。创新普法形式,提升普法成效。一是推动普法宣传走深走实。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参与“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开展通过信息发布、会议研讨、以案释法等方式在文化、旅游、体育等行业企业开展《宪法》《旅游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规定、禁毒、反诈等各类宣传活动20次,发放宣传资料达1500余份。二是开展意识形态安全宣传。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精神,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面对面宣传引导、现场核查清查、建立清单台账等方式对全区KTV、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交互式大屏幕、互动软件系统使用情况进行了拉网式检查。三是推进年度普法目标任务。根据年度普法工作安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旅游法》等作为宣传重点,在文化馆、图书馆、体育馆、旅游景区等人流量较大的公共场所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播放法治视频,全年开展重点宣传6次,让群众“零距离”接触、学习法律,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格局,推动法治宣传全方位融入日常工作。
(二)深入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严格落实行政决策程序。一是不断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严格落实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并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的工作原则。二是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全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深化工作机制,明确责任、细化流程,强化文件制发前端关口把控,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嵌入发文必经流程;固化审查责任,入驻启用信息化系统,借用系统功能,使得审查工作更加标准化、流程化,提高了审查效率和质量。全年开展存量清理工作69件。
(三)不断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严格推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司法、人大监察和法制委“双审联动”审查工作模式,每月向人大监察和法制委报送区文化旅游委、体育局、广电局、文物局的发文目录,每个季度向司法局报送发文目录,2025年共计报送89件。
(四)持续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
1.参照中心城区探索实施城市行政执法一体化改革。一是完成队伍调整。现已完成原商务综合执法支队12个编制划转、8名在编人员转隶工作。二是强化执法联动。根据《涪陵区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与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及乡镇街道等开展了新闻出版、文化、旅游等各领域联合执法行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成效明显,执法合力明显增强。
2.持续推广使用“执法+监督”数字应用。梳理执法事项清单,在“执法+监督”平台及时认领773项执法事项,通过该平台开展执法检查和办理案件。另外,运用“重庆市文化市场非现场执法监管系统”(微信小程序),对5大市场类型共72家市场主体实施线上监管。
(五)扎实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
严格执行全市“涉企检查减量化、行政处罚规范化”要求,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等柔性执法制度,推行涉企检查“综合查一次”模式。全年共开展涉企行政检查830家次,较去年减少41%,其中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综合检查25次,一次性完成资质核验、安全排查等多项检查事项,切实减轻企业迎检负担。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理涉企处罚案件28起,其中适用“免罚”“减罚”案件3起,营造了“包容审慎、无事不扰”的营商环境。
(六)切实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是强化内部审核。在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程序、证据资料、裁量适用等环节,实行“副支队长—政策法规科—委领导”三级法制审核机制,防止出现执法不公、简单粗暴以及选择性、随意性执法等问题。二是强化协同执法监管。认真接受上级机关、同级行政机关之间监督工作,在“双随机、一公开”、“案卷评查”工作中,抓实整改工作,提升执法人员办案水平,切实保障执法质量和效果。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2025年,区文化旅游委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带头学习贯彻、带头谋划部署、带头推动落实,确保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在文旅领域落地见效。
(一)强化统筹部署,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做好领导班子的“头雁”带领并督促班子成员严格依法行政,围绕依法治区、服务大局工作要求,建立政策法规科牵头、其他业务科室协助的日常化法治工作体系,确立“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工作制度,坚持在重大问题、重点环节、重要任务中的工作部署、跟进、督办的工作方式,坚持推进法治理论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的学习,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年召开行政办公会6次、涉及议题事项54个,用法治思维、法律手段推进全委工作。
(二)深化学习引领,筑牢法治思想根基。一是带头学法用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核心内容,主要负责人带头领学、带头研讨。二是抓实系统学习。推动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干部教育必修课,督促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三是强化考核督促。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内部绩效考核体系,督促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依法行政。亲自部署并带头参加“2025年度全区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全委参考率98.45%,合格率达100%;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2025年度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全员合格,取得良好的效果。
(三)聚焦关键环节,推动法治任务落地。依法推进文体旅行政许可办件。完善了行政审批工作制度和流程,采取了“双签字”和党委会民主集中审议方式推进行政审批工作。全年审批新增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9家、歌舞和游艺娱乐场所29家、旅行社7家、文艺表演团体50个、营业性演出283场,处理文体旅领域变更、延续、注销等业务201项。。
三、存在问题
在总结工作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标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高标准、严要求,当前工作仍存在一些短板与不足:
(一)法治思维与实践深度融合有待加强。部分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不足,将法治要求贯穿于文旅行业审批、服务、管理全过程各环节的自觉性、精准性有待加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尚有提升空间,普法宣传形式创新不足,与新媒体融合深度不够,对青少年等特定群体、文旅新业态从业人员的精准普法需加强。
(二)行政执法改革效能释放尚不充分。“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虽已完成队伍整合,但在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执法协同机制、信息共享、标准统一等方面仍需深化探索。基层执法力量与专业能力建设存在不平衡,“执法+监督”数字应用平台的功能挖掘和实战应用水平有待提高,数据赋能智慧监管、精准执法的潜力尚未完全释放。
(三)政务服务与监管的精细化水平有待提升。面对剧本娱乐经营、在线旅游、数字文化产品等新业态、新模式,事前准入、事中事后监管的法律依据、标准规范和手段措施需要加快完善。柔性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的尺度把握和标准化建设需进一步细化,个别领域行政检查的统筹性、计划性可进一步加强,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
(四)法治人才队伍专业化建设存在短板。文旅领域法律法规体系复杂、更新较快,具备法律专业背景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复合型人才相对缺乏。执法人员特别是基层一线人员的法律素养、专业知识和执法技能的系统性、常态化培训需要加强,应对复杂案件和新型法律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深化法治思想学习运用,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上求突破。持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中之重,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职工常态化学法机制,结合文旅实际开展专题研讨、案例教学。加强法治培训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分层分类开展领导干部、执法人员、业务骨干法治专题培训。丰富普法载体,打造特色文旅普法品牌,利用涪陵文旅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拓展线上普法阵地,提升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感染力。
(二)巩固行政执法改革成果,在提升执法监管效能上出实招。 深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走深走实,健全完善与宣传、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及乡镇街道的常态化联合执法、信息通报、案件移送机制。深化“执法+监督”数字应用平台使用,推动执法全过程线上运行、智能监督、数据研判。制定并实施执法人员年度轮训计划,重点加强新法规、新业态、执法实务和信息化应用培训,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在提升政务服务品质上见实效。 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动态调整并公开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持续推广“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提升线上办理体验。完善对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细化并公布“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及适用指引。强化涉企行政检查的计划管理和联合实施,全面推进“综合查一次”,切实为企业减负。
(四)健全权力运行监督体系,在提升法治建设质量上严要求。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充分发挥法制审核的把关作用,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和执法质量评估。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